病,在他病愈时,凌璟奇迹般出现在他的病房前,他说他想跟她走,她就真的把他带在身边,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后来,凌璟发病,他们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说她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她要变成一个超级英雄,去拯救一个穿黑灰色裙子的小女孩。
……
在那座陌生的城市,凌璟对他很平淡,仿佛是在对待一个还算熟识的陌生人,不愿意与他过多交流,凌璟开了一个娃娃店,里边有很多很多兔娃娃,却从来不给他碰。有一次他好奇,站在坏了耳朵的兔娃娃面前,凌璟推开了他,但看到他擦破的手,又手脚慌乱地说抱歉,无措地揪自己的长发,凌志看着她,不敢有太多情绪,默默地走到店门口。
凌璟不想与他有任何接触,只有不出现在她面前才能让她平静。
他们也许都对对方存着愧疚与不解,但被残忍的事实挟制住开口的喉咙。
凌璟发病愈发严重,有时候拉着他的手,说她小时候遇到一个小女孩很漂亮,她说她要和她交朋友,会一直一直,守着她……
那年凌志十七岁,凌璟闹着要回到a市,凌志不想,在他所有的记忆里,a市很难与温暖炙热一类词挂钩。
但凌璟闹得很疯,她哭喊着把家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很坚定地想要回去。
那天凌志抱着凌璟一夜,坐在她床边,凌璟哭着说她要回去,凌志说“好”,凌璟开心地回抱凌志,倒在他怀里睡了一夜。
那是凌志第一次进凌璟的房间,第一次被妈妈抱,第一次可以与妈妈相拥入眠。
第二天,凌志把高考第一志愿改了,填了a大。
他把凌璟的娃娃店关了,带着凌璟和一箱的兔娃娃去了a市。
凌璟依旧不愿意与他接触,凌志把她送去a大附近的疗养院,在那里,凌璟过得还算舒心,每周一,凌志都会托护士姐姐给她送花,有时是茉莉,有时是向日葵,又或者是绣球花。
但凌志很少去,医生说不利于凌璟的病情发展……
……
人生大多时候是不如意的,能和凌璟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安静地活着,凌志就觉得足够了。
凌志又重新整理好手上的考研资料,他打算去k大。他已经看好了k大附近的疗养公寓,也选好了凌璟的乔迁礼物,是一只超级可爱的粉色兔子。靠他这些年的兼职工资和奖学金,再加上凌璟的余下的积蓄,能很好地养活他两了。
……
a大的夜灯犹如初夏的萤火虫,高高地挂在灯梢上,发出微弱的光,足够照亮回寝的路。
凌志挂上耳机,《evengstar》在耳畔边轻奏,这首曲子不知名却很安静,意外惊艳于他。凌志轻踏在青石板路上,昏暗的墨蓝色天光,一轮弯月,几许辰星,平静而舒心,令人沉溺……
“凌志。”
是室友江又鸣在喊他,凌志侧过头,宿舍楼下,一辆阿斯顿马丁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着车灯,凌志直觉脑袋发昏,心口发颤,转身跑向另一宿舍楼。
却发现他的研导教授正在与傅融交谈,教授喊住他,他脸色发白地走向教授,向他问好。
教授十分欣喜地跟他介绍傅融,果然,和他参与研导项目有关。
三人各怀心思地聊了一会,便要分别。
教授离开的身影开始模糊,凌志转身就想走,却被人紧紧捂住嘴巴,拉进宿舍背楼,扣住手腕,将他压在墙角。
“保研了是吗?再说说齐家那对母子知道你母亲的存在吗?乖点,跟我回去。”傅融嗓音低沉,放松了手上的劲。
凌志瞳孔骤缩,身体发僵。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我说过,做我男友。”
男友吗,不是包养的情人?凌志沉默没有说话。
傅融半拥着将人带进另一辆车,一路上,嘴角没有下弯过。
……
凌志背着书包,被人带进西郊。
两人坐在沙发,傅融给人倒了杯水。
从酒吧到学校,很明显,他抗衡不了他,再忍忍吧,凌志。
凌志轻叹了口气,“男友……这层关系什么时候结束?”
“直到我腻。”
凌志突然有种无力的窒息感,视线与杯里水波交横,“具体时间。”
傅融松了松领带,“一年。”
凌志手指发颤,指甲一下一下地划在指腹上,“三个月,随便你玩。”
傅融轻笑,修长有力的手指卡在凌志脖颈,指尖落在凸起的喉结,上下摩擦,“今晚,让我看看你说这句话的底气,看看是三个月还是一年,给我吹吹耳边风……”
“去洗澡,十点我过来,还是昨晚那间房。”
傅融捏了捏凌志白净细腻的面颊,轻笑,“快应一声。”
凌志藏下眼底的无措,抬眼看他,水意浸润眼眸。
傅融低头,视线与他齐平,他的指尖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