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等着顾焕兴回城, 两人就能好上,还没到半年,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彻底坏了她的终身大事。顾焕兴在乡下好了个农村姑娘。
他寄来的家书里是有照片的, 顾德拿出院子炫耀的时候,候宝嘉就瞧见了。模样是挺漂亮,可眼尾勾子上挑, 魅惑得狐狸Jing一样。除了脸好,别的候宝嘉也没看出优点。
那农村人穿的是打补丁的工作装,手里提了把镰刀,头戴着草帽,顾焕兴怎么会看上这种粗野的姑娘。
候宝嘉一气之下,把工作给辞了,找关系开了封介绍信,不顾父母的阻拦来了收粮沟。她就是要看看农村女人有什么本事,能够勾引走她认定的男人。
她正要起身,就看见一胖子女人从她身边路过,她连忙叫住那妇女。就在刚才出城的地方,她向这位妇女同志问了路。
“大婶,真巧啊。”候宝嘉提着行李箱小跑上前。
“哦。是你啊。你怎么才走到这里?不是去二大队吗?”
“对啊。大婶,问问你,这路还要走多远。”
听到大婶二字,胖子女人的表情有一瞬凝滞,她看上去也没那么老,没眼色的小姑娘就不能叫大姐?
“这才哪跟哪?还有个几里路吧,五大队还没走到。正巧我去我住在三大队的亲戚,我把你送过去吧,马上天黑了,小姑娘家家一人走,不安全咧。”
候宝嘉急忙点头,就是怕不安全,她才要找位妇女同志作伴。
胖女人很热情,给候宝嘉介绍着村子上的事,她还问候宝嘉是哪位知青的朋友,毕竟一般这人找来的知识分子都是冲着插队的朋友。她好心地提下候宝嘉的打扮。
“在外不露财,小姑娘,你没出过远门吧。这手表收在裤兜里安全些。”
候宝嘉赶紧解开表带,揣进自己的军绿大口袋里,对妇女道了声真挚的感谢。在城里遇见的大婶真好心,都是善良友好的同志。
手表放在口袋后,胖女人满意地笑了。
日薄西山,田坎上的农民陆续收工回家,靠近二大队这一带,路上没有人后,妇女是觉得差不多该下手。
她手指夹着刀片,和候宝嘉说着话,分散她的注意力。右手指着山间的一座大棚子,“看那,就是知青宿舍。上山你要小心点,别遇着野狗了。咬你一口,还得去县城打破伤风。”
候宝嘉顺着她的手指,望了过去,注意力全集中在那看不清楚的棚子上。
胖女人左手一滑,军绿口袋破了洞,手表无声地跌落在胖女人手上,被她揣进兜里。
候宝嘉听到野狗,还处于紧张中,丝毫没察觉荷包轻松很多。中年妇女就向她告了别,开始往回走。
这女人刚踏出几步路,就有个戴草帽的姑娘抱着胸,站在路中央看着她,也不知道在她身后看了多久,瞧见她扒手表的举动。
胖女人警惕地绕开她,魏喜横出一条细细的胳膊,阻挡她的去路。
“偷的东西,交出来。”魏喜冷言冷语。
胖女人瞪着她,压低声音,“胡说什么,谁偷了。”她骤然推开魏喜,赶紧往前跑去,心想:今天真是失策,都没发现背后悄无声息跟了个人。
魏喜冷笑,刚才这女人推她的时候,就掏出她藏在裤兜里的手表,动作迅速,丝毫不下于这个扒手。
“都到了我手上还不承认。”魏喜冷哼。
魏喜抛了抛手中的手表,前方就跑来候宝嘉,气喘吁吁,她快哭了的表情,指着前面跑掉女人的背影,“抓……抓住她,我的手表,被她偷了。”
魏喜亮出她的手表,候宝嘉惊喜地捧在手里,仔细瞧了瞧,是她的没错。这次赶紧戴在手上,说什么也不取下手腕。
“明天记得去报案。”
那扒手是火车站附近的惯犯,前段时间才劳改回来,又开始做起老本行。只要说起她的外貌特征,县城里的警察就知道是她。
候宝嘉的谢谢还没说出口,魏喜转身走了。候宝嘉匆匆扫了做好事不留名同志一眼,愣在原地。
总觉得这个女人的脸在哪里见过,她盯着魏喜窈窕的背影,霍地醒悟,这人是谁呢。
狐狸Jing,她劲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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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顾焕兴从河里洗完澡回来,嘴角还咧着一明朗的笑容。刚才才和对象在河边约着见完面。
对象在河里洗衣服,他就在河里洗澡,起了身后,魏喜还给他擦了头,数落他不知珍惜身体,这头发不擦干,以后要得偏头痛。
顾焕兴死皮赖脸地让魏喜给他擦了头,并且高高兴兴地吃完豆腐。这生活简直,美得冒泡。
刚进知青宿舍,就有几个男同志冲着他不怀好意地笑。
“嘿。顾焕兴,有个外地来的女同志找你呢。”
“对啊,还挺不错,虽然没你对象好看。不过你小子女人缘真好。”
顾焕兴皱了皱眉头,只希望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今天才收到他妈的信,这候宝嘉就到了收粮沟,哪有如此赶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