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走了,太阳光刺透薄雾,泼洒在家门前的小花园里,土壤上跳跃着鲜绿,淡粉,纯白,五彩斑斓。
沈浔拉着时隐回院子里,靠近门口的一片小空地上,几盆玫瑰零落一地,他叹了叹:“意大利人这个工作效率啊……”他抬头看时隐,歉然道,“我本来想你来的时候送你一片玫瑰花,结果最近一直忙着,到现在没来得及弄好。”
“我来的时候?”时隐说,“这么说你早就开始准备了?你怎么知道我会跟你来?”
“我就是知道。”沈浔笑得狡黠,“你肯定舍不得我,要不然你会巴巴地跑来意大利?”
时隐斜睨着他:“谁是来找你的啊?”
沈浔也不恼,耸肩说:“一会我自己把它种了吧。这个算我今年送你的礼物之一。”沈浔摆弄玫瑰花,顿了顿,又问,“对了,我以前送你的,有收到吗?”
“以前?什么时候?”
“就是我每年寄回国内的礼物。寄给你房东阿姨的,里面还有你的。”沈浔有些失望地垂眼,“我每年都寄,你原来没收到啊。”
时隐怔着:“七年都寄吗?”
“不是,是你走后第三年,我实在是……”沈浔笑了笑,“太想你了。”
时隐眼睛眨了眨,片刻后抬头望天,不知道要哭还是要笑:“原来你一直都在给我寄东西,我还以为你早忘了我呢。”
沈浔更气,弄完花的手揩了一下额头:“你这些年一次都没回去过?”
“我怎么会知道……”时隐垂着头摇了摇,“其实我也一直在给你寄东西,我以为你什么时候回国,路过了会去看看。”
沈浔嘴巴微张,再也说不出话来了。长了一张嘴又不好好说话,竟然因为这些扰人又无聊的骄傲矜持蹉跎了七年。
到这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痴恋比想象中的要绵长很多很多。藕断丝连的思恋那么强大,那细细一股丝线,竟然拉扯了整整七年都没断。
他们一直都困在过去,在和想象中的对方恋爱,在对方不知道的地方,一个人默默讲了七年的故事。
那七年里,他们不在彼此的生活里出现,却充斥着彼此脑海中的每一个角落,就好像他们不曾分手,对方不曾离开。他们笃信着当初随口许下的诺言,一等七年,再等不着,就一直等下去,等一辈子。
时隐看着他,擦了一下眼角,破涕为笑,两步轻巧靠过去,垫着脚尖,勾住他的脖子:“但是浔哥,我这七年,一直都没有停止过爱你。”
所以我才会义无反顾朝着你所在的方向前进,不论你还在不在原地等我。
时隐低头看向那些玫瑰,轻声说:“一个人讲故事太苦了,我们一起把剩下的故事讲完。”
“好。”沈浔环住他的腰,“剩下的,一辈子的故事。”
他们低下头去摆弄那些玫瑰,一朵一朵亲手种下。年复一年,花香浓郁不败。他们每天都送一支玫瑰给对方,或是折的,或是买的,风霜雨雪不变。
很多年以后,他们都两鬓斑白,直到其中一方老死病榻,眼前最后的影像,还是床前那朵迎风招展的红玫瑰。
正如那朵盛开的红玫瑰,他们永远年轻,永远赤诚,永远相爱。
【正文完】
第78章 番外1海岛
十年了,他们再一次踏上这片土地。
空气里蒸着热,公交车慢吞吞停下,噗嗤一泄气,大门打开,里面跳下个小孩。
这娃娃五六岁大,白皮肤,圆脸,小短腿,但是跑得却很快。大人还没下车,他就已经跑到瓜农的遮阳棚底下蹲着瞧切开的红西瓜了。
他身后,时隐跟着下来。受炙烤的沥青路面冒着烟,他的凉鞋底面一下暖热起来。
他看着那小朋友,皱了皱眉:“慢点。”
沈浔下来时背了个军绿色的大登山包,他把墨镜从额头上拨下来,笑了笑:“这小子挺贼,挺像他爸。”
时隐打量一阵,点点头:“说的是。李旭从小到大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到处乱跑。”
这小子是李旭的儿子。前些年旭哥退伍,和他高中时候暗恋的女神不知道怎么又看对了眼,迅速领了证,就有了这么个小朋友。小小旭这孩子倒霉,摊上个爱玩的爹,时隐刚回国,他就把孩子丢给时隐了。
闻笛巷的樟树依然矗立在道路两旁,宽大的枝叶间栖着蝉,烈阳从树叶缝隙里泄下来,金黄亮堂地淌了一地。
时隐走过去把小小旭从地上拎起来,闻着空气里那股果香,顺手买了半个西瓜。
那老瓜农笑呵呵地把扇子扔朝一边,麻利地抽刀切西瓜,横一刀,再竖着切四五下,哗啦一下倒进塑料袋里。
沈浔瞧着路旁那个破旧积灰的路标,问:“这是闻笛巷吧?以前那个闻笛巷。”
“以前?”老瓜农在水桶里涮手,“我们这儿就一个闻笛巷,没什么以前现在的。”
“哦。”沈浔看了看,似乎要寻找什么。“这里好像和以前不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