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江庆之难得没有立刻去书房,而是坐在沙发上看起报纸。
荏南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坐了过去,拾起桌上的画报装作专注的样子。
张妈洗了水果过来,是北边运来的草莓,这东西Jing贵,往往都是百货商店和西洋糕点店里的nai油蛋糕上才会放一颗半颗,可是荏南爱吃,所以家里一到季节就会备着有。
江庆之并不太在意这些小玩意,对水果也没什么喜好,往往是准备什么吃什么,但今天这草莓,倒是他特意交代的。
荏南平时的话早忍不住偷吃,今天却还是装模作样从画报的边缘偷看斜对面的人。
他像往常一样,衬衫挺阔,西装马甲贴住紧实的腰线,西裤上的缝线直到裤脚都熨烫得笔直,脚踝被黑袜包裹,穿的是德比鞋,牛筋底的,江庆之不太中意像牛津鞋和布洛克鞋那样的款式,嫌花俏不实用,正如他穿着打扮总是保守,今日和昨日也无甚不同。
隻除了那副眼镜。
大哥眼睛从始至终都盯着报纸。
而她从始至终都盯着大哥。
她不是故意的,只是高chao过后便昏睡过去,那眼镜便一直泡在她xue里了。
她本来是不想还给大哥的,想装作丢了的样子自己藏起来。
毕竟这一切都太令人羞耻了。
可是大哥自己发现后抢去了,荏南还沉浸在舌尖的滋味时,大哥就走了,追都追不及。
所以如今,她只能任由那副浸yIn过她的身体的金丝眼镜,无间地横过大哥的太阳xue,勾住他的耳朵,偶尔触碰着他耳后的皮肤。
任由大哥戴着它,出门上班,衣冠楚楚地和人握手、签字,在偌大会场几百人的目光中发言,最后将那戴着金丝眼镜温文尔雅的样子印在闪光灯中。
正如现在,她也只能看着大哥伸手扶了下眼镜,手指划过镜架,然后拿了颗草莓,放进嘴里嚼咽。
只是一个动作,她就已经shi了。
荏南不可抑製地想起了昨晚,仿佛如今置于大哥唇间的不是草莓,而是她。
草莓的汁ye在他齿间绽开,可惜荏南看不分明,但她想,现在大哥的唇,一定是甜的,如果她将舌尖伸进去,还能尝到草莓酸酸甜甜的味道。
荏南有些出神,江庆之不动声色地从镜片后看了她一眼,说道:“不爱吃?”
这才如梦初醒,这是平常她最喜欢的,今天端了一碟红宝石一般的草莓上来,各个都很漂亮,她却迟迟没有动手,自然令他侧目。
荏南慌乱地找着借口,“是这画报太好看了,我看得入迷……”
说到一半又噎住了,画报上正是大明星冯心怜小姐,标题还是夺人眼球的感情史起底,她有些尴尬地放下了。
“明之和她并没有什么干系,这回只是巧合罢了。”江庆之瞟了眼封面,随之解释了一句。
荏南有些泄气,旁的人就算了,大哥为什么也这样同她解释,二哥和谁有干系或无干系,与她有什么干系。
在大哥眼里,也是把她当作明之的未婚妻吗?
这比把她隻当小妹妹还糟!
荏南反叛心起,不由反驳道:“没干系二哥怎么会去接她呢,我看他俩男才女貌,顶般配的。”
“是我让他顺便照顾一下的。”庆之翻过一页报纸,淡淡说道。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荏南一下子气得眼睛都有些红了,她想质问大哥和她又是什么关系,至于隔着这样千里万里拍电报交代二哥照顾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这样风情万种的大美人。
可她不能问,家里的囡囡,是没法过问大哥同谁有什么交往的。
她隻将那本摊开的画报一下盖好,然后端起盘子一口一个草莓的吃。
江庆之看她脸转向外,从侧后方只能看到突出来的塞得鼓鼓的脸颊,一点闺秀的用餐礼仪也不讲了,吃得又急又快,也不知是吃东西还是泄愤。
他有些无奈,继续说着:“在宴会上碰到过几次,上次市政府办的慈善晚会邀请了她出席,正好说起这事,便做个顺水人情。”冯心怜是新近最红的女明星,一举一动都谋杀菲林,出席慈善晚宴也算是帮了忙,席上讲起他在欧洲的弟弟,自然要给这个面子。
江庆之平日里做事只有别人听他的,哪有他向人解释的,可囡囡正生着病,所以他也比平日心软三分。
荏南听了却不领情,心里却更伤心,那些场合大哥很少把她作为女伴带去,就算去,也都是一身女学生打扮,一看就稚嫩得很。
她已经长大了,也可以穿风情的旗袍,可以穿那露出肩背的西洋裙,可以穿尼龙丝袜而不是白长棉袜,可以穿高跟的皮鞋了。
她是个女人,而不是大哥的囡囡。
“礼拜天你带我去张记裁缝铺,这次我要自己挑旗袍样子。”她半背对着庆之,口气中有赌气,也有点藏不住的心酸。
荏南眼圈有些红了,可以藏起来不让看见,可她本来就受凉,泪腺一被催动,鼻子便也堵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