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战事稍告一段落,游牧民族被驱赶至戒线外,铮铮枪鸣和悠扬号角也在愈发严峻的凛冬里逐渐消逝,从南方运来的粮草极大补充了前线的战力,终于在隆冬时节的某场大雪中,双方终结了纠缠半年之久的交战。
石彦之本想跟随军队驻扎关山峡口,然而胡人的一支利箭险些断送他性命,好在抢救及时,老天开眼,石彦之捡回了一条命,而腿脚却也因此变得沉重,他知道自己已不再如以往那般健步如飞了,甚至说他身为副将领,却是个跛子。
主将考虑到石彦之已三四年未回乡,得知他是京城中人,主将便允他回京禀报圣上战况,并借圣上仁厚之心让御医署的大夫替他救治腿脚。
石彦之是家中侍女所生,并不受待见,他应征入伍也只是为了逃避在府内被人看低一头的生活。于他而言,那些富贵公子吐出的刺人话语,可比北方边境的寒风更能扎人。
但是,在这寸草不生的恶劣之地过得久了,也难免怀念起那繁华的盈满烟火气息的京城来。更何况,就算石彦之不招人待见,他也有故友在京城。或许此趟回京,能跟老友叙叙旧,也不枉喜事一件。
如此,石彦之也便答应下来。
当年他离家而去,仅一个布袋便是他的全部,匆忙踏上前往北境的行程。当时替他送行的人是自己唯一的好友。这么一想,他不禁有些热泪盈眶,索性借了纸笔给好友写了封书信,告知自己即将回京的消息。
舟车劳顿月余,石彦之终于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城门处。他甫一进入,便看见一俊俏公子摇着绣金折扇,那人瞧见他,激动大喊:“阿彦!!”他嗓门实在惊人,让行人纷纷侧目瞧他。石彦之捂着脸,依然为友人的热情感到手足无措。
“阿云。”石彦之上前,冲他一笑。
对面的公子比他稍矮些,但面如冠玉,姿容既好,深情亦佳,头戴束发镶玉紫金冠,穿着一袭绣金线的紫长袍,像是不怕冷似的,外头就罩着件单薄的斗袯,风一吹便猎猎作响,额前的几缕碎发随风飘扬,他的旧友依然意气风发,即使在这凛冬也春风满面。
石彦之心中苦笑,吹了四年的风沙,他早就没有以往那么温吞了,光是沉默地站着,就叫人感受到他身上肃杀的气息。
那是曾用利剑斩下敌军首级,奔驰于险峻断崖与汹涌怒江的武人才有的气息。
友人恨不得扒拉在他身上,四年未见,仍是石彦之熟悉的吵闹,这使得他倍感心安:“你在边关许久,怎的只有一封书信?往年我寄去的,你是没接到?还是故意不回?”
石彦之不由得愧疚,他一心扑进练武和打仗里,送来的书信愣是一封没看,还没等他开口,另一人又叽叽喳喳道:“不过说实在的,方才我竟险些认不出你!真是岂有此理,咱俩幼时相遇,如今也早该有十多年交情了吧?边境的日子想必一定有够苦的,我还以为你要瘦个两三圈的,未曾想你变得更雄壮魁梧了——”
“阿云,你话还是这么多。”石彦之搂着他的肩,像旧日那样,两个少年郎大大剌剌的,一同前往游仙楼里看美若天仙的ji子,结果对面清脆笑了两声,反倒惹得他俩害羞起来。
苏云卿愣了下,笑了两声,他自是知道石彦之并非真的恼他。
说起来,他应该告诉石彦之关于自己的事的,不过还不着急,去了府上还能慢慢叙旧。
俩人聊了一会,石彦之就被苏云卿抓着塞进轿子里,石彦之本想直接去宫里的,但舟车劳顿,他也不好叨扰圣上,更何况苏云卿特地在这种恶劣天气出来迎接他,倒也不怕他那金贵身子染上风寒。石彦之过去不曾读书,但他有兴趣翻阅诗集时,总会看见诗人赠送友人的句子。当时自己不甚理解,但知道此情此景,他才知道有个知己是多么珍贵的事情。
他掀开帘子一瞧,发现这不是去苏家大宅的路,好奇询问:“阿云,这路怎不是去你家的路?”
苏云卿明显当时出来就是为了耍帅,此时冻得发抖,正在往暖炉里塞柴火,一边拨弄着炉灰一边答道:“我早搬出来了,说实话那里虽富丽堂皇,可到底是鱼龙混杂,人也不安好心,我索性就搬出来了。你以后记着这条路,寻见门前有杏树的,便是我的宅邸。”
石彦之知道苏云卿是府中最受宠的少爷,虽然喝酒遛鸟听戏逛青楼样样不缺,但人却不坏。他想起八岁那年的春日,一群小公子要抢走他自己做的木制小鸟,愣是被苏云卿用弹弓打跑了。对方看起来像刚逃了先生的私塾,事实是他确实也逃了,后来苏云卿坦白回府后被娘亲揍了屁股。
苏云卿当时笑着大大咧咧,指着他的玩具夸道:“你真厉害!能做出这么好看的鸟!”说完还掏出自己兜里的手帕帮石彦之擦他脸上的灰尘。
“你要是喜欢,我便送你了。”石彦之迟疑了下,缓缓递出自己花了好久才做出来的木制小鸟。
“啊?真的吗!”苏云卿高兴地伸出手,但想了想又收回去了,“既然是你自己做的,肯定很辛苦,我就不要啦。”
石彦之知道自己从此多了个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