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丢了腿,牢牢拴在了李柬的衣扣再不曾走开。
夜深,人静,月光穿过窗外老树的枝丫,细碎斑驳洒上床沿。
并排躺在一起的两人已经没有动静停滞了许久,斯剑绷着劲儿,缓缓的翻身,抬眼看了看李柬的侧颜。
温润的光亮扫过高挺笔直的鼻梁,扫过斜飞肆意的眉尾,也扫过紧抿微弯的薄唇。
他被黑夜摄去心魂,伸手偷偷去牵李柬垂在身侧的手,他虚虚握住骨节分明的食指,自以为极轻地摩挲,好似全然信任着成人的孩童,笨的不像是自己了。
李柬当然没有睡着,人生又遭变故,未来还一片迷茫,他还不至于那样没心没肺,所以他睁开了眼睛,“别碰我。”
斯剑僵住,被抓了个现行,却色厉内荏,“干嘛凶我,老子是吓大的吗?”
李柬盯着天花板,“不想以后都跟我扯上关系,就松手。”
后来的斯剑才发觉,那是自己一脚踏入悬崖之前,李柬最为正式的一次警告。
但那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就站在命运的岔道上,是以应付的很随意,又也许倔强偏执又不肯服输的斯剑并不相信,就算一直一直付出,李柬也不会喜欢自己,“我不,我就想和你有关系。”
就像受伤的野兽抵舔伤口,一场全然不顾后果的亲密,就是人生失意时最有效的麻醉剂。
虽然完全不关乎喜欢或者爱情,但李柬有这样的生理本能,他翻身压在斯剑上方,手掌毫不迂回地探进身下人轻薄的T恤下摆,“真这么想?”
“嗯。”那只手的温度,烧灼着斯剑悸动失速的心脏,他好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又好像什么也不懂,他紧张的难以呼吸,一伸手揽住李柬的脖颈,“真的。”
那是斯剑的第一次,也是最简陋痛苦的一次。
李柬甚至没有下床去锁门,没有拉上窗边悬垂的帘子,更没有俯身亲吻他,一切都昭示着,这不过是一场宣泄。
斯剑对那一夜记忆已经不是太分明了,脑海里残留的记忆只剩下一方窗外,交错搭接的高压线切割着青色的深远天空,他伏趴在床上,腰下垫着枕头。
李柬的床边什么都没有,他也没有心思做什么前戏,这人是靠着蛮力生生闯进去的。
斯剑有限的人生还从没那样疼过,但他掐着床单咬着被角,一声也没有吭,他还记得李柬的母亲就睡在隔壁。
如愿以偿和心上人水ru交融,斯剑却并不开心,甚至觉察到身后动作突然停下的时候,他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分出的几分心神是在担心,不知明早自己能否起得来,可旋即他笑了笑,自嘲,起得来的,早起是学生的天赋。
翌日清晨,天色未亮。
斯剑穿好鞋袜拿好背包,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李柬的家门,宛如一无所获的小毛贼。
他至今还记得那天是周六,高三年级整个早晨都是自习,这并不因为第一次在他心里多么珍贵,而是因为短短一个上午,他往厕所跑了八回。
班主任骂着“懒驴上磨屎尿多”,雄赳赳气昂昂,准备好好批评一顿的时候,望着斯剑脸颊嫣红的两团色彩伸手探了探,当下就替他收了书包赶到校门外的小诊所里去了。
斯剑挂着吊瓶头晕目眩,躺了一个下午。
诊所里一直放着猫和老鼠,汤姆和杰瑞在沙滩上彼此捉弄,热闹欢乐演成一场盛夏狂欢,他用没扎针的手掏出手机看一眼,没有任何信息或来电。
第三十二章 ——倒霉的斯剑(四)
斯剑还是成了李柬的男朋友,毕竟有了水**融的亲密,这顺其自然。
但这只是他未经世事,单纯又想当然的说法,李柬自始至终也不曾给他下过什么定义。
斯剑不是没有发觉,可他是读着愚公移山长大的,坚信锲而不舍就能有所收获,每日例行一问,睡前总抱着手机,用故作绵软的口气,给一墙之隔的李柬发去信息,“你今天喜欢我了么?”
那是4G网络顺利普及的夏天,微信开始一家独大,已经很少有人再发短信了。
斯剑是出于无奈,因为张晓莹担心影响备考,只肯给他配一台功能简陋的老年机,但电流信号传进李柬的手机里,便是独一无二无法取代的一种关怀。
从来都习惯清空信箱以求眼不见心不烦的人特地给斯剑留了情面,收信界面甫一打开,便是整整齐齐的询问和自说自话的报备。
李柬把斯剑的号码存成10086,集邮一样收藏着全是废话的简讯,却从来也不回。
他推说自己很忙,却在偶尔摇晃着开进穷乡僻壤的某个乡下厂房,夜晚信号虚晃时默默打开信箱,不发一言的温习着斯剑分享的细碎的高中时光。
等李柬发现自己几乎成了斯剑班里看不见的附加成员,对某个老师的发线堪忧,某个同学的作态烦人,某对情侣旁若无人都一清二楚,甚至看看开头就能猜出短信后面的内容时,他愣了会儿神,抬头看天。
想自己离家半月,已经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