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攀龙鳞不敢想象
六月里,开封府里的一棵树不知为什么,树叶纷纷发黄,竟仿佛要枯死的样子,卫莺莺指挥着江寿爬到树上左看右看,最后终于找到了虫洞,用小钩子将几只钻木虫掏了出来,还连连叮咛,千万不要弄烂了。
江寿得她如此嘱咐,便将那几条白白肥肥的rou虫小心地放在口袋里,拿着下来,交给卫莺莺。
只见卫莺莺眉开眼笑,十分珍重地看着袋子里仍在不住蠕动的虫子,江寿心中暗暗佩服,要说莺莺姐不怕尸体也就罢了,毕竟是仵作出身,可是居然连虫子也不怕,这就十分难能可贵了,要说这些虫子,自己看着都有点头皮发麻,莺莺姐居然如同看到宝贝一样,这胆量可比自己大得不是一点半点。
“啊,莺莺姐,不将这些虫子弄死么?”
“料理自然是要料理的,我这就去弄。”
然后江寿便很讶异地望着莺莺姐跑向了厨房,过不多时,卫莺莺端了一个小碟子便走了出来,将那碟子托着向江寿面前一递:“阿寿,捉这东西你也辛苦了,来吃两条吧。”
江寿往碟子里一看,炸rou虫啊!别说,倒也是用芝麻油炸得香喷喷的,金灿灿的外皮一看就是酥酥脆脆,乍一看很像是冯渊往日做得炸rou段,外酥里嫩好吃得很,只不过这油炸钻木虫自己可是实在吃不下啊!
江寿立刻掩住了嘴:“啊,莺莺姐,这么珍稀的东西,还是你自己享用吧。”
卫莺莺看着他那心惊胆战的样子,嫣然一笑,道:“很好吃的东西,你真个不吃?在这边很少找到的,在家乡倒是常吃,唉,一转眼离开家乡已经这么多年了啊,在这里只能吃到一些烤蚱蜢炸蟋蟀之类。”
江寿连连点头:“这么好吃的东西着实难得,莺莺姐你慢慢吃吧,我去挑水了。”
“啊呀怎么这么勤快啊,那缸里的水还满着哩。”
江寿奔过去拿起水桶,落荒而逃,要说莺莺姐别的料理倒也罢了,虽然别人总是说烧菜太吓人,然而有一些新奇的饭食,自己还真的觉得不错,很能吃得下去,只是这吃虫子一事,实在是承受不起啊,妻子是烧烤蚂蚱蛐蛐儿,莺莺姐还腌了一小坛蚯蚓,深秋时候旁人腌酸白菜,她腌酸蚯蚓,冬天里拿来爆炒,虽然配的是自己最爱的莲花白,自己也是不敢尝试,本来酸溜溜的肥嫩rou条炒莲花白,有荤有素,酸得开胃,自己只要想一想,流口水就会把脚背都打肿了呢,然而一看那rou条上面一节一节的环状纹路,自己登时就头皮发麻,这盘菜无论如何也是吃不下去的啊!
那一回过了两天,冯差官炒了好大一盘酸菜rou末莲花白,五花红烧rou切成细细的rou条,带了一点酱红色,下锅和着酸菜末莲花白一炒,那一餐自己用这道菜送了好大一碗饭,总算弥补了之前的遗憾。
午后时分,开封府留在衙门里的公差围坐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聊着最近的案情:
“居然将人灌醉了,用小瓷片顺着血管扎进去,然后堵在心口窝把人弄死了,做这样事情的人定然深通经络的学问。”
卫莺莺叹道:“不是经络,是血管,没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人。”
韩天锦咧开嘴呵呵乐道:“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话本里面不是有说过,有那高手将牛毛银针打进人的身体里去,循着经脉便一直进入心经,最后致人死亡的吗?”
白芸生摇头道:“都不过是话本里的故事,哪想到会有人真的照做,这件事连四伯都啧啧称叹,倒是亏了莺莺姐,不然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如今自然是那苦主的近身之人最可怀疑。”
江寿望着卫莺莺嘿嘿一笑,能够让翻江鼠蒋平蒋老侠客都夸赞的人,莺莺姐当然是很不简单。
要说这开封府众侍卫之中的老前辈,一个是蒋平,一个是展昭,都是不同寻常的人物,江寿纵然是不见不见,这一年多也见过他们几十回面。
展昭自不必说,年轻时候玉树临风,到如今五十出头的年纪,那相貌气质也仍然好得很,很有一种文雅的风度,虽然在众侍卫中身为长辈,地位很高,然而却并没有什么长辈的架子,言谈举止温雅和煦,是个十分宽厚的志诚君子,江寿恍惚还记得,自己刚刚从牢里出来,还曾经见过这位展护卫,待人很好的。
而那位蒋四老爷,则是长得很有特色,瘦小枯干,面色黄黄的,看上去仿佛生了病,其实身体好得很,下到水里就如同一条鱼一般,水下功夫极好,即使是这个年纪了,邵环杰在水下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这位蒋四爷最厉害的是足智多谋,包大人第一个智囊是公孙先生,第二个就是他,尤其是外派的具体行动,往往由他负责。
这位蒋四爷的脾气便不像展昭那般随和,单是那眼神便尖利得很,江寿很怕见到他,一看到便心里慌慌的,蒋平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是次数多了,也颇有些郁闷,有一次便斜睨着他,道:“怎么这么避猫鼠似的?我这身上有刺?”
当时沈明杰正好在场,见江寿显然是摆布不开,便上来笑嘻嘻地说道:“四伯给了他个江湖的绰号叫做‘避猫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