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杜钰回去时,已然伶仃大醉了。是由一个仆人将她背回去的。她是文人秉性,更是文人身子,素来弱不禁风,否则当初也不会被中裕皇子像捡尸体一样的给捡回了家。
她如今也醉得像尸体一样,满脸通红,正在熟睡中,隐隐约约的还打起了细微的鼾声。
仆人小心翼翼的将白杜钰放在床榻上,还来不及替她脱掉鞋袜,盖上被子,远远的,便瞧见中裕皇子殿下领着一群奴婢,浩浩汤汤的来了。
“殿——”请安的话还来不及完全说出口,便被中裕皇子一个眼神给制止住了。
“她如何醉成这样?”中裕皇子一挥衣袖,轻轻落座于白杜钰身旁,压低身子仔细的观察着她。他已经不年轻了,身为当今圣上的亲弟弟,今年已三十八,即便保养得当,眉目间也透露出遮挡不住的岁月痕迹。因与圣上容貌相似,身上带有的更多是一份英武硬朗,而非男性惯有的柔美温顺,这也导致皇子殿下素来不是世人眼中的美人——即便碍于他的身份,这些年也不乏有文人雅客赋诗赞扬,但他素有自知之明,且对此向来也是一笑置之的。
但也不乏有大臣借此机会,明褒暗贬,讥讽他道德沦丧,yIn乱宫闱,弃正经妻子于不顾,反而劳民伤财,豢养三千面首的事。
白杜钰便是这传闻中的“三千面首”中的一个,是他一个多月前恰巧从路边给捡回来的。彼时她已人事不省,性命危在旦夕,若非他施手相救,此人早已魂归故里了也未可知。
“启禀殿下,白娘子受兵部蒋侍郎之女蒋英小姐邀请喝酒之后,再出来时便已是如此了。是奴婢失职,还请殿下责罚。”
“去吧,规矩你知道的。”
仆人正要下去,中裕皇子仿佛想起什么似的,突然抬手叫住她:“等一等,同去酒宴的都有哪些人,你知道吗?”
“禀告殿下,有蒋小姐,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卢大人的长女卢大小姐,大理寺左少卿王大人的次女王二小姐,以及三皇女殿下。”
“祥儿也去了?”
“是的,殿下。”
“好了,本殿知道了,你自下去领罚吧。”
仆人依命退下后,中裕皇子换人来将她的鞋袜脱了,脸洗了,盖上铺盖,又吩咐小厨房煮一碗醒酒汤,外加清粥小菜以防她醒来饿着。
一切安排妥当后,中裕皇子凑近一看,见她脸是红的,脖子是红的,连露在外面的手也是红的,整个人跟煮熟的虾子一样,靠近一听,还打着细细的鼾声,时不时挠一挠脖子,不由觉得很是新奇。毕竟白杜钰还从来没在自己面前醉得如此失态过,在他面前,她总是克制的,礼貌的,沉默不语的。
他突发奇想,伸手替她拢了拢黏在右颊的鬓发,又犹豫的顺势轻抚了下她的脸颊,却被突然抓住了手。中裕皇子心中一惊,向白杜钰看去,却见她还未曾醒,原来只是梦魇罢了。压下心中不知为何浮现的失落,他保持此番姿势不动,见她于梦中露出一丝甜蜜的笑意,愣了愣,也忍不住想要跟着笑一笑。
“……青珊。”
听闻这陌生的名字,展露一半的笑容忽地僵住,他抽回那只手,冷哼一声,不虞的拂袖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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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芳街的桐花胡同里,今日搬来一户新人家。这里虽不如金履街那般,达官显贵遍地走,出门踏死宰相狗,但因勉强位于皇城辐射的中城以内,因此也是不少清流名士、官吏商贾的安身之处。而作为景芳街十八大胡同之一的桐花胡同又多聚集商贾小吏之流,盖因清流名士总是不屑同满身铜臭之人为伍。
买卖布料的皇商张老板的府邸门前,此刻正坐着两名夫郎在嗑瓜子闲聊。那俩人端了小木凳叉腿坐着,看起来五六十岁的样子,头发梳着光溜溜的挽髻,还特意用桂花油将每一丝发梢都抹得油光水亮——这种挽髻又叫公公髻,因为容易露出额间缺陷,所以当下的年轻人们都不爱梳这种头。上了一定年纪的男人却反倒偏爱此髻的利落干净。他们每日的流程大抵如此:清晨天不亮便起床,穿过蒙蒙亮的薄雾,去灶间烧好热水,用瓢舀进木盆里,烟雾缭绕中,匆匆忙忙拧干热水中漂浮的帕子,胡乱擦几把,随后梳好一个紧绷绷的挽髻,再揩点盒子里装的桂花油,抹了头发,又顺便搓搓脸,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其中一人刚将嘴唇皮儿上黏着的瓜子壳“呸”一声的吐到了地上,还没来得及咽下嘴中嚼巴的果仁,便见远处街口那儿有驾马车自大道上拐了头,缓缓往这胡同里驶来了。
此时正值梧桐花开,满地飘落的淡紫花朵。这驾马车越驶越近,后面又紧紧跟来一辆,客轿,板车……数完足有十来辆。
其中一辆经过的时候,有人从里面掀起帘子,好奇的往外瞟了一眼。匆忙之间,只见得是位及笄之年的少年郎,头侧一支灿灿蝴蝶金步摇,但觉整体气质秀雅活泼,清新怡人,还来不及细琢,帘子忽又匆匆放下,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估摸着是后来轿内有人制止了他这一轻率的举动。
十几辆马车兼随行,看着像是搬家的阵势。果不其然,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