邃,鼻梁高挺,皮肤白皙,大长腿……我上上下下打量,也没看出除外貌特征以外的其他任何我可以窥探的东西。
顿时觉得我小看了眼前这个自称是我的梦魇的人,我把他当神经病看待,在他眼中,我也不过跳梁小丑吧。
无神论的我,始终信奉科学的我,无法解释梦魇的存在,作为成人能够自主判断是非的我,无法反驳他对我的剖析。
“梦魇,你是我的梦魇?”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对,是我。阿忆的梦魇。”
“阿忆,这里。”叶南宁从车窗里探过头冲我招手。
我从最初开始摇摆产生的震撼中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一百块递给梦魇,“前方直走500米有一家星巴克,你在那里待一天,别再跟着我,等我上班回来再解决你的事情。”
梦魇接过钱:“我等你。”
语气坚定而温柔。
我的心里猛然一窒。
这感觉来得太强烈,我无法忽视,仿佛路远琛走得那天,我扑倒在老妈怀里,哭得撕心裂肺。
我望向他的眼睛,深如碧波。
“被神经病逆袭了?”我坐到副驾驶座,叶南宁不忘打击我。
我叹了口气,无视他的问题,边系安全带边问他:“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灵异事件?”
“不是吧,程忆,你竟然会问这个。果然被洗脑了,看来那人嘴皮子功夫了得,把我们程大小姐都忽悠的颠倒是非。”叶南宁打着嘴炮也不忘启动汽车。
“搁以前我肯定不信,不过今天我动摇了。”我说。
叶南宁果然像看傻瓜似的睨我一眼,“阿忆,相信科学、相信科学、相信科学,重要的事说三遍。”
我闭上眼,将整个身子都靠在椅背上,大脑放空。
车里响着周杰lun的《告白气球》,伴随着轻快的歌曲,我开口:“有没有一种可能,死了的人以另外一种方式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嘎嘎嘎嘎(?ò ? ó?)我果然还是比较适合写点欢乐的
☆、chapter2梦魇
不等他回复,我说:“停车,我要下车。”
叶南宁一脸无奈:“阿忆,你真的疯魔了。死人是不可能回来的。你别骗自己了,那个人是不是他,你心里不是很清楚么?”
我顿时心如死灰。可依然不想放弃一分一毫,叶南宁嘴里虽然不赞同,却乖乖地靠边停车,我解开安全带,临走前哑声对他说:“南宁,谢谢你。”
他由着我任性,从小到大皆是如此:“公司那边,我帮你搞定。”
我毫不迟疑下车,关车门前对他扯出一个灿烂的微笑:“爱你~”
叶南宁满不在乎:“爱不完的,赶紧滚吧。”
他和我对外是青梅竹马,只有我们彼此知道,我们之间是怎样的狼狈为jian。
我闯祸,他替我掩护,他出事,我帮他处理。多少年,从来没变过。
我匆匆赶回,太阳毒辣,我生出一层薄汗,叶南宁被我甩在身后,我朝着心中的目标,不敢停歇。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路面上发出哒哒的响声,这一小段路好似遥遥无期,我一手拿着包,一手攥着拳头,指甲陷进rou里,毫无知觉。
拐了一个路口,我稍稍慢下脚步,调整呼吸,理了理被风吹起的裙摆,再抬头,梦魇就站在我的面前,冲着我微笑。
这是谁家的傻孩子……我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个念头,我问他:“不是让你去星巴克?你怎么在这?”
他说:“我好不容易找到你,不想和你分开,哪怕只是远远地看着你,我也愿意,不过你们人类发明的汽车速度太快我有点赶不上。”
他把一百块钱压得平平整整,递给我:“还给你,我用不上。”
我接过,跟他说:“我们先回去。”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以后都不会再做梦?”
我家客厅,我坐在沙发上吸着橙汁,梦魇拿着甁可乐左看右看。
他点头:“对,因为我就是你的梦,我已经从你身体里分离出来。”说完拧开可乐,可乐被他摇晃过,一打开,泡沫喷了他一身。
我咬着吸管看他手忙脚乱,我知道,在他当时说出我这些天的梦境时,我就选择了相信他,相信他是我的……梦魇。
我把餐巾纸推到他手边:“擦一擦。”
待他擦完,我问他:“你既然是我的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你记忆里可有路远琛?”
路远琛……这个刻入骨髓的名字。
他喝了汽水,拧着眉咽下,评价:“你们人类喝的东西可真古怪。”
“路远琛啊……”他的眉头拧得比喝了可乐还厉害。
我忽然紧张起来。
“不就是那个你死去的男朋友吗?死了啊。”
我顿时失落无比。他死了。这三个字我从不同的人嘴里听过,他们或者抑扬顿挫,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