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他打了一会儿就下场了,把位置让给其他人,许是刚刚运动太过,他习惯性的掀起球衣擦汗,线条流畅好看的腹肌昙花一现,又引来众多土拨鼠尖叫。他对身边的叫声浑然不在意,拿起旁边的矿泉水瓶仰头喝水,水珠顺着喉结留下来,shi透前襟,鼓鼓的胸肌在球衣上清晰可见,不经意之间,动作自然又带点性感,荷尔蒙爆棚,顿时女孩们的尖叫声震破耳膜,划破天穹。
“哇啊啊啊啊啊啊……”陈蒹葭尖叫不已。“我死了!我的心被勾走了!”
赵梦恬也很激动,很久没看到这一幕了。众所周知,男神爱打篮球,打得又好又猛,每回在球场上都能勾走不少女孩子的魂,她也爱死了这样阳光自信的男神。
“天呐,我完蛋了。”陈蒹葭两眼冒光,还在那里发花痴,“秦夜这身材这相貌,进娱乐圈铁定红透,现在粉丝就已经数不清了,而且他家里有钱,成绩又好,人还上进,上天怎么会这么偏爱一个人啊啊啊啊……”
“恬宝!”闺蜜双手握拳,眼神坚定的说,“我决定了,我要追他,跟你打赌,我让他三周内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听到这话……赵梦恬像是被泼了冰水一样,从激动中浇醒,她看着闺蜜那副春心萌动,自信爆棚的样子,内心有些苦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闺蜜是校花之一,青春期就长得妩媚动人,身形窈窕,又会打扮,一双桃花眼明亮灵动,回眸一笑,顾盼生姿,是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偏偏她还是个花痴,特别喜欢看帅哥,跟她这种和陌生人说话都会脸红的性格截然不同。她看上的帅哥都会主动去追求,活泼大胆,像集邮一样,享受甜蜜美好的恋爱。
陈蒹葭对他势在必得,她对闺蜜还是有信心的,觉得她能赢,而且两人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在小说里妥妥的是一对儿。
她之前一直喜欢闺蜜的热情主动,不管是交朋友还是追男生,毫不扭捏做作的性格,是她非常欣赏的。而且闺蜜心中有一把尺,她不玩暧昧不出轨,只要在一起了就一心一意,不喜欢了果断分手,干脆利落,坦率认真,不玩心机。
她一方面羡慕,一方面又嫉妒,羡慕她的喜爱毫不掩饰,大胆追求爱情;又嫉妒她的外在条件,确实是特别吸引人的类型,在这样优秀的闺蜜衬托下,自己简直就是明珠旁边的泥土,黯淡无光,毫不起眼,泯然于大地中。
陈蒹葭果然说到做到,有好多天没来找她玩,不久后从同学那里听说他们恋爱了。
闺蜜是个恋爱脑,追人和恋爱的时候常常消失不见,她已经习惯了,因为经常换男朋友,刚交往还不稳定的时候她不会声张,也不会介绍给身边的朋友,就怕分手了尴尬。当然,不是她尴尬,是怕朋友见了前任尴尬。而且以她换男友比衣服换季还勤快的作风,如果要认识她的所有男朋友,恐怕光记名字就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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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梦恬得知他们恋爱的时候,内心酸涩到不行,闺蜜做了她一直想做不敢做的事情,摘到了那挂在天上的白月光,她一方面隐隐觉得本该如此,一方面又不敢相信,忍不住想亲自去确认一下。
内心一旦有了决定,就是用理智刹也刹不住的车,她鬼使神差的走进了图书馆,在自习室里找到了他们。她悄悄躲在书架后面,远远的看着那对璧人。
男生校服外套拉链没拉,露出里面的纯白T恤,和周围普遍没发育的青春期男生不一样,他宽肩窄腰,长腿微伸,宽松臃肿的校服也掩饰不住的好身材。女生一袭玫瑰色的连衣裙,像一朵娇艳的牡丹花,明眸皓齿,笑语盈盈的,眼波流转间尽是风情。
郎才女貌,天造地设,世间所有形容般配的词都能用在他们身上。
他们的互动并不亲密,但在当时学生的眼里,已经是非常亲近的了,毕竟很少有人能这样接近男神。
他和闺蜜并排坐在桌子旁,女生凑在他耳边说悄悄话,生动活泼,十分调皮;而他则是带着笑意侧耳倾听,时而被逗得嘴角翘起,看向女生的时候,眼里闪着温柔的光。
也许是男神眼里那道光太过耀眼,刺痛了她的心,她呆呆的站在原地,像个孤独的洋娃娃,只能躲在Yin暗的角落里偷窥,还不敢打扰,尽管知道青春期的暗恋是个坑,她还是义无反顾的踏进去了。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失恋的滋味,尽管还没有恋,就失去了。本以为已经忘记,时隔多年,再看到此情此景,还是心痛的难以自拔。
此时候做的梦,和当年基本一致,又经历了一次,冥冥中仿佛在提醒她,这种暗恋是没有结果的,他终究是别人的。
赵梦恬在图书馆站了很久,站到快闭馆了,人都走光了才离开。她低着头往外走去,不经意间,看见自己手上带着一条红线,正是白天老爷爷戴在她手上的那条,她难过的时候喜欢捏东西,刚刚伤心太过,不自觉的揉捏着红线,越捏越难过,红线有些皱了。
鲜红的一条线细细挂在手腕上,她有些恍惚,分不清这是高中回忆里的自己,还是多年后梦回当年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