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齐焕包养,但刚开始齐焕对她很好,她以为她再也不用担心没有钱花,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人骂婊子贱货,再也不用担心一个人躲在Yin暗的角落里想着下一顿饭要怎么办,可以穿上各种漂亮的小裙子,而不是灰扑扑的劣质t恤。
只是齐焕很疯,不许她离开这栋空落落的别墅半步,兴起时掐着她的脖子说,她完全属于他,她,为他活为他死。
她轻笑着下跪,耳尖蹭在他深色西装裤,点头说是。
其实她挣扎过,只不过被打得很惨,饿了好几天,最后在医院醒过来,看着纯白色的天花板,齐焕很温柔地吻她唇角。
齐焕囚禁了她两年,一直没有被他的结婚妻子知道,齐焕说她很乖,于是开始让她出门,购物,社交。
她在那家品牌店盯了半个月,终于让她遇到了傅琳,她将她和齐焕的床照砸在她胸口,几十张照片飘散开来,还掺了很多张重复的。
第二天她被齐焕打得很惨,她没有还手,她沙哑的声音重复一句话:
“杀了我”
“杀了我”
“杀了我!”
最后齐焕停下手,将她紧紧拥住,把她白嫩的肩掐红,与她接吻。
她觉得恶心得不行,将齐焕推开,在一旁干呕,却无法吐出任何东西,便晕睡过去。
她睁开眼时,齐焕告诉她,她怀孕了。
凌璟惊恐地看着齐焕,清泪从眼角溢出,滑落在瘦弱的锁骨上。
喉咙发干,疼得说不出话,凌璟接过齐焕递过来的水,喝下,轻吸了口气,“明天去做手术吧。”
齐焕紧紧握住她的手,他觉得如果凌璟了无牵挂,他困不了她多久。
他不想有这种失控的感觉。
最后孩子被留了下来,却并没有被任何人欢迎。
……
凌志九岁时,凌璟算是彻底脱离了齐焕,但她不愿意将他带走,直到他十三岁那年,生了一场重病,在他病愈时,凌璟奇迹般出现在他的病房前,他说他想跟她走,她就真的把他带在身边,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后来,凌璟发病,他们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说她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她要变成一个超级英雄,去拯救一个穿黑灰色裙子的小女孩。
……
在那座陌生的城市,凌璟对他很平淡,仿佛是在对待一个还算熟识的陌生人,不愿意与他过多交流,凌璟开了一个娃娃店,里边有很多很多兔娃娃,却从来不给他碰。有一次他好奇,站在坏了耳朵的兔娃娃面前,凌璟推开了他,但看到他擦破的手,又手脚慌乱地说抱歉,无措地揪自己的长发,凌志看着她,不敢有太多情绪,默默地走到店门口。
凌璟不想与他有任何接触,只有不出现在她面前才能让她平静。
他们也许都对对方存着愧疚与不解,但被残忍的事实挟制住开口的喉咙。
凌璟发病愈发严重,有时候拉着他的手,说她小时候遇到一个小女孩很漂亮,她说她要和她交朋友,会一直一直,守着她……
那年凌志十七岁,凌璟闹着要回到a市,凌志不想,在他所有的记忆里,a市很难与温暖炙热一类词挂钩。
但凌璟闹得很疯,她哭喊着把家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很坚定地想要回去。
那天凌志抱着凌璟一夜,坐在她床边,凌璟哭着说她要回去,凌志说“好”,凌璟开心地回抱凌志,倒在他怀里睡了一夜。
那是凌志第一次进凌璟的房间,第一次被妈妈抱,第一次可以与妈妈相拥入眠。
第二天,凌志把高考第一志愿改了,填了a大。
他把凌璟的娃娃店关了,带着凌璟和一箱的兔娃娃去了a市。
凌璟依旧不愿意与他接触,凌志把她送去a大附近的疗养院,在那里,凌璟过得还算舒心,每周一,凌志都会托护士姐姐给她送花,有时是茉莉,有时是向日葵,又或者是绣球花。
但凌志很少去,医生说不利于凌璟的病情发展……
……
人生大多时候是不如意的,能和凌璟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安静地活着,凌志就觉得足够了。
凌志又重新整理好手上的考研资料,他打算去k大。他已经看好了k大附近的疗养公寓,也选好了凌璟的乔迁礼物,是一只超级可爱的粉色兔子。靠他这些年的兼职工资和奖学金,再加上凌璟的余下的积蓄,能很好地养活他两了。
……
a大的夜灯犹如初夏的萤火虫,高高地挂在灯梢上,发出微弱的光,足够照亮回寝的路。
凌志挂上耳机,《evengstar》在耳畔边轻奏,这首曲子不知名却很安静,意外惊艳于他。凌志轻踏在青石板路上,昏暗的墨蓝色天光,一轮弯月,几许辰星,平静而舒心,令人沉溺……
“凌志。”
是室友江又鸣在喊他,凌志侧过头,宿舍楼下,一辆阿斯顿马丁在微弱的灯光下闪着车灯,凌志直觉脑袋发昏,心口发颤,转身跑向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