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再来看你,”他说。
第一次送他去墓园的时候,那是一个睡意昏沉的初夏午后。他进了墓园之后,我的眼皮就耷了下来,我试图挣扎,可很快就被卷进了白日梦境。深陷其中难以逃脱的我是被他坐进车里的动静唤醒的,一抬眼就见到了前方烧遍天际的红霞,刚好是回程的方向。回去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我俩似乎化身为黄昏的追随者,沿着染红的云向那光霞的归处求索。无言的归程中,已然让我俩都获得了许多。
郑业没有再开口,乘着夏风带来的沉朦困意阖上了眼睛。他人眼里的寂静墓地,倒成了他休憩时的栖身之所,好似这里从无他阴森气质,只是一片阳光普照的草地。
我的驾驶技术基本上是由他训练出来的。考到驾证以后再也没碰过车的我,在遇到他开始我的工作之后,几乎都是由我驾车,而他在一边提点。不得不承认,这让我几乎快要忘却的驾车技术精进了不少。
“就是把已经看完的书又买全了吗,可是怎么会失火呢?”
冬日的昏夜凛冽刺骨,北风沉沉,银白霜雪寒了天地。我有幸的可以坐在别墅的壁炉前烤着火喝热可可,烘去绵绵长夜的朔气。那个人也和我一样,捧着一杯热可可在手心里,惬意地听着推理播客,时不时啜饮几口。不知是跳动的火光感染了他,还是被温热的饮料捂开了口。他出声的时候我还愣了下,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
直到初夏的傍晚那一缕犹带几分凉气的微风拂过发梢,才将他惊醒。手臂枕久了还有还有些许疼痛,依靠这些痛感将他仍有的几丝倦意彻底驱除。郑业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沾着的灰尘,面对面地直立在商决的碑前。他对着照片伸出了手,似乎是想触碰,却在距离照片的几厘米处又曲起了手指,收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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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而是抛回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呢?”见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头脑的样子,那个人也没有等我回答,他就先说了:“小偷行窃的时候,扔进垃圾桶的烟头没有被完全拧灭,就是这样烧起来的。”
那个人的书房里总有一堆未拆封的书,一直都是那些,没有变过。我也曾问过他:“为什么只有这些书一直不看?”他每次都只是摇摇头,从不解释。生活久了,我也只当做这是他生活中的几个谜团之一。哪怕只是为了保住工作,我也不应该踏出踩界的那一步。我早早地收起了问题,却没想到有天会等到他的主动诉说。
读书
“齐曜说什么也非要给我找一个护工,太缠人了,我拗不过他。那是个不会说谎的女孩,如果你见到她,也只能从她的眼睛里看见那种发自内心的善意,你的侧写能力在她面前恐怕是用不上了。”
时候开始不间断地给她送花,但却难以想起,他会为缺席而解释的开端。可能是在无意识的一瞬间,又或者是某一个春日里乍暖还寒的冷风里,或许是那些他沉迷于木雕而不愿出门的日子,也许是他意识到时光易逝回首难追的那一刻。郑业不愿意去深思,正如他不愿意去寻觅这种解释背后代表的情绪。
而他仅仅没有想到的是,此次他不需要动手,机会就送上门了。这番天赐良机,少去了他需要花费的很多气力。
郑业站在火海前,众人仅以为他是对眼前的情势焦心劳思,只有他自己知道,心里流过的情绪里多是喜悦。这片火,本就是他放纵下的结果。他一直在思考如何处理曾经被商决承租过的别墅,哪怕他已经搬离了这里一年有余,此番思虑也未有停止。郑业认为,他大概率是不能接受这里变成“女王蜂”支持者们的观光地的。即使几年前别墅的产权就已经被他买下,但这并不能给他更多的安心感,几番思索下,把这里变为灰烬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后来他忍不住会想:那时候应该办一个降神会的,看看是否真的有魂灵弥足。
要做出这个选择并不容易,却不难。郑业可以或者说需要这么做的理由,已经到了能一条条列举论点论据的程度。但要说决定的艰难,也不乏因由。决定下来的一刻,心脏仿佛被剖开一块般嵌入了股游离的风,他必须承认的是:这确实是他生命的一部分。
“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别的地方,后来失火的时候什么都烧光了,那些书是后来才买的。”他另一侧脸隐在阴影中,被炉光照应的半张脸也瞧不出什么情绪,叫人看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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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时常会带着一捧像是黑色丝绒的花去墓园,我从没见过有人去墓园看望故人会带这样的花束。着实很难让人不好奇,鉴于他的准则,我只得打消念想。他总会在墓园滞留一段不短的时间,还不允许我跟着,每一次我都只能呆在车上等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