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文景今年四十三岁,当了半辈子花花公子。他结过婚,又离婚,膝下有一个儿子,不养在他名下。他把人生当成游戏,路过他的生命的人形形色色,偶尔有几个能入他法眼,被他当成通关奖励。他每天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公司他是严总,到酒桌上他是严老板,在朋友的清吧里他们管他叫严哥,文景……他倒是谦谦有礼风度翩翩,高挺的鼻梁上架一副眼镜,哪个都把他当人看。可惜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明明能当个备受敬仰的好人,他私心里却只想当一条狗。
S市是座年轻新chao的城市,本地的圈子在国内算是挺大。圈子里最出名的俱乐部有两家,一家叫“Hush”,另一家叫“征服”。如果再年轻十岁,他会选择名气更大的“征服”。但他现在年过不惑,在场子里坐半个点儿就感觉嗡嗡嗡吵得头疼,以后就再也没动过去“征服”的念头。如果圈子里的俱乐部都是这样,那他更乐意直接包个人。
他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来的“Hush”。“Hush”的门脸没什么特别,外面看着也很普通。里面的装修风格也很简单。绕到酒吧,里面只有零散几个人坐着说话,声音也不大。这地方看起来更像清吧。他在柜台边上挑了个地方坐下。酒柜前面站着一个男人,剃着很短的寸头,衬衫袖子折了起来,露出一节文身,看着三十多岁。严文景抬手示意,男人看了过来。
“玛格丽特。”他说。
男人乐了,笑容带点痞气,指了指自己:“我不是酒保。我是这儿的老板。新来的?…不过我还真会调酒,这杯算我请你的吧。”
男人说话很自来熟,但是不刻意。比起有意寒暄,更像是性格如此,相处起来让人觉得挺舒服。一杯酒下肚,两人就算得上半个朋友。碰杯的时候,男人说他叫陶远。这个圈子里往往彼此称呼“代号”,陶远这样的人很少见。他不躲躲藏藏,来这儿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什么。很久以后,严文景对陶远提到这一节,当时他们俩已成了朋友。陶远和他碰了碰杯,说:
“穿个西装马甲来这儿,你也挺罕见。”说着他又一乐,“你刚来那天可把我几个老熟人激动坏了,太久没见优质主了。哪知道你和他们一样的。”
严文景想当奴倒是好说。他的条件在圈子里也是一流,有颜有身材,不少人想要条能长脸的狗。可惜他不爱男人——选择对象就得少一大半。其次他还挑得要命——有钱人的脾气。陶远给他介绍过三四个女主,严文景全给挡了。今天是“感觉不对”,明天是“勉强不来”,陶远后来都干脆不给他介绍谁了。
“他妈的搞得老子好像拉皮条的,”陶远郁闷,“还拉不对位置。”
遇到周一以后,严文景依然每天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公司他是严总,到酒桌上他是严老板,在朋友的清吧里他们管他叫严哥、文景,到了Hush,别人都叫他K。只有在周一的眼里,他是她的狗。一条漂亮、健壮的公狗,性欲勃发,适合配种。他习惯于做最好的,而她只喜欢最好的。被她按在床上Cao的时候叫床要最sao,伺候主子要最殷勤,鸡巴要最粗最长,舔逼的时候舌头要最灵活。只有这样,她才会奖励他。
“你想当我的狗吗?”
口塞球塞住了他的话语,他说不出话来,只是贪婪地蹭她的手心。她不饶他,笑盈盈地躲过去了。他只好点点头。
哪知道周一问完这句话就笑倒在床上。喔,玛奇玛小姐!她想着漫画男主角憧憬的脸。我想当玛奇玛小姐的狗!她笑得抱着枕头滚来滚去。
可怜的男人手腕和脚腕被锁在一起,只能抬着英俊的脸,视线一寸寸地舔舐过年轻女人的身体。她在床上打了个滚儿,像猫一样把自己的身体抻得直直的,惬意地叹了口气。
“好狗。”周一说,趴在床沿上,一手撑住下巴盯着他瞧。瞧了一会儿,她坐起来,把口塞球取掉,好像忘了似的突然问:
“我之前说要奖励你什么来着?”
她才不会忘。她记性好得很,记性不好也不会做律师。男人张了张嘴,顺着她的意思说:“奖励我……Cao我。”
周一噢了一声,下床靠近了他。她站在他背后,俯下身给他解束具,长发披散在他眼前,散发着洗发水的香味。那股香味好像在蛊惑他,让他偏过头去闻她柔软的发丝,让他凑过脸去感觉头发贴在他脸上的感觉。她的长发垂在他的脸侧,像个小小的牢笼。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周一拆束具已经很熟练,很快就拆好了。
严文景慢慢活动着麻木的手腕。他跪的时间长了一点,手腕和脚腕上多出了红痕。周一喜欢看他这样跪着,就好像喜欢摆弄自己的家具。她是那种人,买了一个光秃秃的柜子回来,下回就会想买防尘套;买了防尘套,又想买小摆件。她喜欢摆弄奴,把他摆成各种各样的姿态,考察什么样子最赏心悦目。
“跪好了。”她看着他,觉得不太满意,一巴掌打在他的屁股上。他的屁股很翘,但不够软。她喜欢它被打得通红的样子。如果能把他的屁股打肿,一定非常好看。她抿了抿干燥的嘴唇,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