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今天出门之前在身上喷了一点古龙水,尽管如此,还是时不时能闻到后备箱里佩特拉的气味,伤口的腥气,有点像鱼腥味,同样是冷的,泛着chao气。在我的后备箱里,这种气味撕破塑料袋,钻出麻袋,堵住我的喉咙,又不能咽下去。
开到半路,我实在受不了这个味道了,好不容易看到路边有间小酒馆,当即决定喝一点再继续走。要说美国有哪里不如英国,大概就是没法把酒馆开得到处都是。我要了一杯螺丝起子,喝完又叫了第二杯,仰头喝酒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围着我的车转来转去。
我大叫:“嘿!”把他们赶走,但他们过一会儿又凑上来,跃跃欲试。我本来想再坐一会儿,这下只好回到车上。
我觉得我最厉害的一点是喝醉了照样敢开车。我还是能看得清路的,只是,那种感觉……我忽然很难过,这时候有人能和我说说话就好了。我呢喃着,连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佩塔,宝贝……我用我曾经用过的所有昵称来呼唤她,好像把她杀了的人不是我的儿子、好像把她的尸体大卸八块的人不是我自己一样。行驶过坑坑洼洼的路面,她就在后备箱里发出砰砰的声音。
车开到地方了。
制药厂边的树林里有一个废弃的小土沟,人迹罕至,我之前也是迷路了才偶然闯进去。我把佩特拉从后备箱拖出来,推下沟里,她滚下去,没有发出什么大的动静。我从后座上拾起铲子,铲了一些碎土下去,直到把她掩盖,再也看不见那只麻袋了。
我以为我会感到轻松或者什么,然而,一瞬间,像猛然脱力了似的,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我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虽然我和佩特拉睡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我对她并不了解,她的家庭,我也知之甚少。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个无话不谈的妈妈或者一个偏执的爸爸。她死了,会有人来找她吗?我当然希望答案是不,但不免为之感到悲哀。
我打了个酒嗝,鸡尾酒的后劲冒泡似的涌上来。我一直坐着,软绵绵地站不起来,干脆就躺在地上,曲肱而枕,看见天色湛蓝,云从枝叶的间隙游过,不知名的鸟相互应和,好像很悠闲的样子,怅然若失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如果死的是我,17岁的苏伊·赛德斯,大概在烂到只剩骨头之前都不会有人来找我。
我是我家里的第七个孩子,性格软弱,既不受重视,也不被虐待,他们喜欢我大哥,那个扶不上墙的烂货;当时家里很穷,经常吃不饱饭,如果我想上大学,必须自己付出努力——主要不是指努力学习,我得想办法给自己搞到学费。
我说过我长得不赖,这就是为什么我能掀开那些中年男人的马车帘子坐上去而不被赶下来。我的学生时代认识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也不是个个都有钱。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肯为我敞开口袋,我不在乎里面有多少。
有一个英国来的胖男人,我17岁的时候他大约是我现在的年纪,当时我能记得他的生日,现在只剩下一个模糊的窗户背后的影子。他经常说爱我爱得发狂,却一次也没有吻过我,甚至连抱住我都好像会把他自己给吓一跳。
我记得有次我说我喜欢喝茶,于是他就带我去了一间茶铺。侍者奉上菜单,我翻了两页就注意到,越往后价钱越贵。我瞥他一眼,像数钱那样哗啦啦往后翻到底,他那副混杂着吃惊和无可奈何的纵容的表情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尽管我一闻到他嘴里的槟榔味就想吐,但那时我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嘴角边啄了一下。他说他已经做好付任何价格的准备。我说好啊,那我要——我要喝柠檬水。然后我喝了几分钱的柠檬水,吃了双球巧克力冰淇淋,还有炸猪排、nai油香蕉船……都是一些廉价的东西。他后来供我一直读完大学,远不止一杯好茶的价钱。
他在五十岁出头的时候死了。我听说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呢喃我的名字,而他家里的人没有一个知道这名字是谁。我听说他的葬礼简朴得寒酸,财产在死后迅速被一干亲戚瓜分殆尽,像蚂蚁合力搬走一块甜蜜的巨物,拆而分之,带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你意想不到的任何缝隙里。参加葬礼的不过寥寥数人,我不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在公立医院有一份工作,准备要去印度,而在那里我会碰上阿富汗战争。我当然可以出席葬礼,只要我肯承认我的身份是一个从高中时代就睡在他身边的娼ji。我没有这种魄力。
我不得不装作不认识他。或许正因为这样,他开始恨我,不会再原谅我。未来的日子里,他经常来找我,像生前那样什么也不做,远远地注视着我,用一双忧郁的眼睛。和我睡过觉的女孩儿们总说自己彻夜难眠,好像有双眼睛盯着自己,之后往往患上风寒。我有一次终于受不了了,求他不要扰乱我的生活和我的梦境,他很顺从地答应了,从此只在我醉酒的时候到来,就像现在。
“你过得好吗?”我问。他没有回答。
“这是我的小女朋友,佩特拉,”我指着土沟对他说,“她恐怕不怎么聪明,如果能在那边遇见,你千万照顾她一下。”
沉默。
“真的拜托你啦,”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