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我也不害怕深更半夜的遇到什么歹人了,毕竟按照常理来说,变成鬼以后我才最可能是两者之中的那个歹人。
所以一时间我并不觉得荒山老林里出现一个披着白布的家伙有什么不对,甚至一时间还因为浇了别人一头水感到尴尬,只能扬声冲他喊一声‘抱歉’。
我坦白了,我不是什么热心群众,此刻我只想回家修好地板,待会还要砍庭院里的树,现在是凌晨两点,再待久一点活还没干完太阳就出来了,毕竟时间不等人。
可是那个家伙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要不是站着,我甚至觉得他是一个被遗弃在那里的死人。
等到再靠近一点,才看见他身上披着的并非一块纯粹的白布,沾着灰尘、草叶、黄褐色泥点,就像是在草丛里滚了一圈——
说句真实的话,出生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能选择尊重每个人的兴趣与爱好,不八卦别人在不在草丛里滚的缘由,但是他虽然笔直地站着,仍然显露出了一种小狗般的可怜。
“你要不要来我家里?”
我试着朝他搭话,又突然觉得自己脱口而出的搭讪有一种诱拐犯似的不对味。
似乎感觉到有人在耳边说话,这个低着盯着地下不知道哪一处草丛的青年抬起头来,茫然地扫视了我一眼,又下意识拉了身上的白布,试图盖住自己的脸。
他的白布完全因为我刚才的举动打shi了,金色的头发乱糟糟的,有些翘起来有些垂下去,水珠挂在发丝上,因为他的动作滴落,顺着他的脸颊一路滑进了脖颈。
被这样shi漉漉的蓝色眼睛注视着,我瞬间感觉自己问话更加像禽兽一样不对头了。
“不要担心……如果你觉得害怕的话,可以站在我家门口屋檐下避雨。”
这句话相对而言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我注意到这孩子身上破破烂烂的,裸露出来的皮肤或深或浅还有着伤口。
遇到凶徒了吗?还是恶鬼?
可是御岳山是我的地盘,这一带是无论是妖怪还是鬼物以及人类们都公认非常好的一处地方。
出于可靠的东道主的责任心,我决定把他带到家里包扎一下。
洗净伤口,敷药,再用干净的手绢包起来止血,虽然我没有照顾过别人,但是好歹在蝶屋了这么久的时间。
拉着他进庭院以前,我亲切地再三嘱咐他不要东张西望:“到时候请不要乱跑,如果看到什么东西……”
——怎么越听越像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犯罪窝点啊!
一下把窜出来名叫彭侯的妖物踢进草丛里,我虚弱又牵强地对他笑了笑:“你就当做是幻觉吧。”
不过我对青年看到不合适的东西感到害怕的忧虑完全属于杞人忧天,因为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凭借鬼对于人类血ye的专业权威可以判定:
好家伙,这家伙也不是人类。
第29章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无惨老板很抠, 因为他从来都不给手下员工发工资。
但是有时候又觉得很好,因为我现在被允许在无限城里住宿。
本来无限城是没有我的位置的,因为鬼舞辻无惨当时并没有吩咐琵琶女, 但是我仍旧通过自己优秀的表现获得了领导的赏识。果然金子无论走在哪里都会发光,不愧是我踟蹰森望月。
说一说我究竟是怎么与神龙不见尾的无惨老板见面的吧。
虽然我的母亲一直以来都盼望我能够出人头地, 让她能够在其他人眼里扬眉吐气,总算不枉耗费她那行差踏错前半生。
但我终究是一个没有多大志气的家伙, 从小本家的兄弟们都志向远大地在其他人面前发出豪言壮语, 而我只能唯唯诺诺地许下一些将来力所能及的诺言。
母亲对我很失望。
她对我的失望一日比一日更加浓厚, 所以我铆足了劲地努力, 可是最终还是达不成她所期愿的地步。
如果不考虑一切的现实因素,其实我最想做的就是当一个冰淇淋店的售卖员。
准时上班,准时下班, 手里有一点余钱不为生计发愁最好,而且不要当冰淇淋店的老板。因为我希望店里的生意不会太好, 这样淡季的时候我就能无所事事望着天空发呆。
我喜欢冰淇淋的颜色, 白, 淡黄, 棕色的榛果碎,朦胧又温和的红柚, 奥维尔绿色的麦田里的蓝和绿。我时常想如果不离开家里会发生什么, 循规蹈矩憔悴无力地活着,或许不会犯下如此的罪行,那些童年时在花田里不合时宜的笑闹, 少年时夏夜窗户被暴雨拍打的声音,如同黑夜里白昼灯的冷光那么清晰。
我的童年是失败的童年,我的过去是绝望的过去。
我希望自己的人生自由不受牵束, 却盲目同行尸走rou随波逐流,我是被梅菲斯特所诱惑的浮士德,屡屡瞻望死亡却不前进,端起毒药而从不吞饮。
我永远都难以抹消自己难堪的过往,刻下留有罪孽和姓名的石碑,一生耗尽一切所追寻的欢欣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