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男人走去。
那个男人挣扎起来想要逃走,然而却还是因为重伤而倒下。
温莎搂着那个男人,另一只手揭开他脸上的面具——
这时,清晨的太阳驱散迷雾,露出男人的脸来……
那并不是勇者或者王子的脸,而是一张丑陋的野兽的脸。
他嘶哑着:“不……不……”
即使你不说出拒绝,我也已知道答案。所以,请不要说出来。
*
1870年的巴黎,1870年的人民歌剧院。
“这个角色非你莫属。”
法拉叶先生说,同时又拿出手帕擦了擦汗,“这是魅影指定的。”
“可是我只是一个舞者……让我出演乐剧的女主角这太草率了。您知道,我从来没有唱过歌。”
“当然,我当然知道。不过在《奥菲利亚》中,奥菲利亚并不需要唱歌,你只要跳舞就好了,克里斯汀,没人能比你更适合了。”
“这太奇怪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是歌剧吧?”
在歌剧里面可是一切都要为歌唱让路——或者说为男高音/女高音让路,哪怕是做好的服装道具,如果影响到歌唱家的发挥,也必须撤掉,宁可影响舞台效果也不可影响歌唱效果。
“无声的歌剧?”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动……”法拉叶又擦了擦额角的汗,“简直是前所未有。也许会招来观众的怒骂……可怜见地还要在子爵来的那天上演。不过幸好我已经签订了协议,把人民歌剧院的管理权转让了出去。”
“您……”温莎有些惊讶地看着法拉叶,她本想说“您辞职了”,不过想到法拉叶就是歌剧院的老板,所以刹住了嘴。
“我退休了,克里斯汀。”法拉叶道,“感谢我能活到今天还没有高血压,祝福我能安享晚年吧。”
“好了,不要再拒绝我了姑娘,你要知道我也没有选择。”法拉叶继续道,“带走你的剧本,希望你能排出Jing彩的舞蹈来,虽然我知道这无济于事……但总归是聊胜于无。”
法拉叶经理看来对这次的演出十分悲观。
但是不管怎么说,18号那天,歌剧《奥菲利亚》还是如期上演了。
整个故事以奥菲利亚为主——
排演过《奥菲利亚》之后,温莎还是蛮忐忑的,因为她发现魅影无论是编剧、谱曲还是写词的功底都是一流,搁在现代估计是韦伯的水准——是属于那种既能继承古典音乐,又能将其改进,使其更符合当下听众的类型。整个奥菲利亚原创的曲目不愧称之为经典,男主角的独唱也十分动听。
这就越发显得奥菲利亚这个哑巴角色像是一个地雷。
很可能温莎会成为整个剧唯一的黑点……
如果不是和魅影有交情,温莎都会怀疑是对方来虐她的。
温莎的舞蹈技术是不错,但是说到在一场歌剧里面压场……这也太勉强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都得上了。
在哈姆雷特梦中的惊鸿一瞥……
在宫廷的再度相遇,并互相生情……
奥菲利亚在宫廷花园逗弄蝴蝶,哈姆雷特瞥见她的倩影。这一段温莎使用脚尖和手指的动作,来表现与蝶嬉戏的场景。
哈姆雷特(演员)唱道:
“那个梦幻般的女孩
波洛涅斯的千金
为何我与她初遇
却像是重逢
……”
在这里的舞蹈,温莎最后一个动作用踮起脚尖,放低手腕,并抬起鼻尖仿如仰头去触碰空中蝴蝶的动作作为休止。然而当她看到哈姆雷特,她的舞蹈风格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羞怯,闪躲,最终在哈姆雷特炙热的告白中变得喜悦,然而依然不激烈,而是一个单纯的少女情窦初开的快乐。
舞蹈虽美,但只能算是一个合格的伴舞者罢了。
没有女高音的歌剧,似乎显得有些单薄。
不过出于良好的修养,观众并没有喝倒彩。
温莎也知道效果不太理想,她都能感到原先嫉妒她的人变得幸灾乐祸了。只有梅格十分担忧地看着她,反倒是温莎安慰她:
“没关系的梅格,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尽力做好的。”
最后一幕是“奥菲利亚之死”,知道哈姆雷特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奥菲利亚变得疯疯癫癫,最终爬上柳树,不慎摔入河中,而快乐的她并不知道死亡将至,反而唱起古老的小调,直到最终沉没。
就在温莎跳到奥菲利亚沉水段落的时候,整个歌剧院突然灯火幻灭,乐队的伴奏也戛然而止。
温莎愣了愣,随即,一束月光般的灯束打在她身上,随之而来的是一阵轻柔的歌声:
“金色波浪上漂浮的奥菲利亚,
洁白的奥菲利亚,你的长裙就像盛大的百合
晃动着长长的纱带,缓缓的漂着[1]……”
是魅影,和以往沉厚的腔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