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辈子与自己无缘了。温婉想。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温婉得知,林清并非本市人,家在宁远市,距离洛河城300公里左右的样子,他来洛河城是要监管在洛河城刚开的连锁分店的经营状况。至于为什么他能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狗——
“金总除了有一条白领巾,额头还有菱形白斑,这种花色超级难见的。”林清说。
毛毛颈间和前胸的毛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的棕黄色毛发要浅很多,偏近ru黄色,看起来就像扎了一条白领巾。而毛毛眉心上方的那个菱形白斑,猫大神说,那是有外来灵魂寄宿的痕迹。当然独一无二了。
“它从家里跑走的时候,才四五个月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城市的。”林清轻笑着,似是很不解。
因为有个父亲一心挂念他的女儿。温婉微微嘟起嘴,垂眼看着走在他们前边,偶尔还要回头往林清身上扑一扑的毛毛不说话。
父亲的灵魂去了,毛毛……或者说是金总,时隔四年还记得原主,而且好像很喜欢原主的样子。
虽然宠物店里,老板人很好,阮蒙也很照顾她,可是对温婉来讲,毛毛是不一样的,是更胜于他们的存在。
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她把毛毛当亲人,难道不该放毛毛去它想去的地方吗?
可她不想放手。温婉默默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如果毛毛走了,她一定会在每天晚上去菜市场的路上哭成狗。
她本不曾畏惧失去。如果她没有得到过。
“谢谢你收留了它,把它养大。而且看得出来,它过得很好。谢谢你。”又返回了他们相遇的路口,林清摸着一个劲儿扑他的毛毛,看着温婉微笑道。
它曾经为了我,差点儿死了……我没有大房子给它住,每天只能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也喂不起皇家狗粮,只能买店里最便宜的狗粮给它吃……一周才能喂一次罐头调节一下饮食。温婉牵着缰绳,戳在那儿垂着眼睛不说话。
之前没有感觉,可是刚才听林清讲他刚把毛毛接回家时,是怎么喂的,怎么养的,温婉就觉得毛毛落在她手里真是从皇宫掉进了贫民窟。
“呵,我真的没有把金总要回来的意思。你不要这么紧张。”林清见温婉一直不说话,笑得有些无奈。“虽然我很喜欢金总,可它好像不怎么喜欢我的样子,还站不稳的时候就总是跟我玩儿离家出走,最后到底跑掉了。它现在这么扑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它不是不喜欢你,是因为那个时候它是我爸爸。过了四年都没忘记你,瞧它多喜欢你。温婉有些嫉妒。不,是很嫉妒。所以绿灯一亮,她就扯着绳子要毛毛赶紧跟她走。
“温小姐!”林清叫住她,“我就不再往那边去了。”
“嗯?”
“我家在那边。”
温婉一愣。所以说,林清本来是要跑步回家的,结果陪她折返了,现在要再折返回去?
“呀……我还以为你家也在这边……”
“是我冒昧打扰了。可是跟金总重逢实在是激动难耐,所以……虽然知道大概惹你讨厌了,还是缠着你走了这么久,抱歉啊。”
“……不,我没有……我只是……”
好吧,我就是怕你抢走毛毛。温婉自暴自弃地想。
“但其实……我还是想冒昧地请求一下。”林清说。
温婉立刻抬头一脸戒备地盯他。
“如果温小姐每天这个时间出来遛金总的话,不知方不方便,让我一起?”
“……啊?”
作者有话要说: 萧遥道长,你老婆要被别人撬走了!
第40章 日常part3-5
温热的胸膛甫一离开, 阮蒙就醒了。
可他继续装睡。静静地感受着那人小心翼翼地抽出被他压住的胳臂,在他额头落下一个缱绻柔情的吻,然后轻手轻脚地下床、带上卧室的门。
等卧室里只剩他一个人了,阮蒙就把脸埋在枕头里痴痴地笑。笑够了坐起来,一瞬间就苦了脸——那儿, 不太舒服。
要说白泽真的是……床下教授, 床上禽兽。
呸, 禽兽不如。
找回了记忆, 阮蒙当然想起了在那个迷乱的夜晚,乘着酒Jing, 一时热血上涌, 在白泽体内大肆挞伐的美妙滋味——虽然不得不说是因为得到了白泽的首肯。说他不想再尝尝滋味那是假的。奈何就那样将人遗忘了这许多年, 阮蒙总觉得欠了白泽许多,也就什么都从了白泽。
好在白泽虽然“禽兽”了点儿, 总归是疼爱阮蒙的。床上把人折腾得够呛, 床下却是十分体己的。这不, 又早起给阮蒙做.爱心早餐去了。
客观而言, 白泽做的菜, 味道虽然不及温婉的手艺, 然而在卖相上那绝对是展示品级别的。第一次吃白泽做的菜时, 阮蒙真是喜极而泣, 忍不住要叩谢漫天神佛——想他一介凡人,何德何能竟然“迎娶”了这么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老婆[大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