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12月6日
第三百七十章·魔尊出关
北镇抚司。
丁寿坐在自己的签押房内,眯着眼聆听着钱宁的奏报。
“巡按监察御史曾大有上疏:常州府无锡县开革小吏许禄与魏国公徐俌家仆徐林勾结,谋夺妙相院及县民赵楠、邹塾等田产投献魏府,妙相院僧怀义及楠、塾等人奏告纷纭,有司畏惧魏府权势,避祸不能勘问,构讼屡年,小民无辜被累而死者数人,奏请朝廷差员勘断。”
“唉!徐老伯办事手尾忒不干净,占田这点小事还被和尚和百姓上告扯皮,真丢国公府的脸面。”丁寿叹了口气,大摇其头,“这要是换那帮大头巾来做,怕是早把人给灭了,哪还有什么活口。”
二爷还真不是糟践那群文官,这帮满口仁义道德的谦谦君子们,对涉及到房田钱粮的事绝对是心狠手辣,毫无人性。
所谓投献,一般是百姓为避赋税、徭役,将自己家人和田产纳入权贵缙绅名下的一种手段,其中不乏庶民富户。
逃税心理,人之常情,自己府里就有一个卖身投靠的程澧,丁寿可以理解,反正投献这事也不是没风险,主家要是心黑点真把寄在自己名下的田产给吞了,投献人只能为奴为婢的认命了;另外大明律里从来也没有全额免税这一说,从秀才到一品大员,按照品级大小享受优免数额,也是嘉靖二十四年才议定,按朱八八最初的打算,只要是大明子民,就得供役纳赋,绝不会因为你当官就可以白占老朱家的便宜,于是明初洪武永乐年间,常见国子监监生请假回家充役的记载。
正统元年,诏令在京文武官员之家,除里甲正役之外,其余一应杂泛差役尽免。所谓里甲正役,乃是‘唯正之供’,是基于田赋力役所出,执行依据便是大明开国后为保障天下臣民收籍当差所制定的黄册里甲制度。
黄册里甲制定严密,包括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大明王朝所辖之内,几乎都按制攒造黄册,按天下人等身份不同,臣民应役各有差别:类是官绅之家,可得部分优免;第二类是庶民之家,其中军、匠、灶等户已有专制应役,可得粮差减免,其余人等按照贫富程度分为上中下三户,以凭点差,上户中户为里长户,下户为甲首户,每十户里长与一百户甲首编为一里,均属应役正户,称为‘正管’,另外每里册后还有一些‘带管畸零’,‘贫门单丁,或病弱不堪生理,或佣工借贷于人者’,这些鳏寡孤独皆不任役,至于万历时期出现的‘商籍’则不在黄册户籍之中,因为商籍是一种商人子弟在当地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历朝科考都有地域性限制,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如杨慎、焦黄中这些官二代,甭管老子当多大官,人得回原籍赴考,而商人四处奔波,回籍不易,于是明后期便出现了所谓‘商籍’的权宜之计,谁要再说明代重农轻商,守旧死板,可以送给他一记大嘴巴子。
还有一类人不被编入黄册,想纳税都没机会,即是所谓贱民了。奴婢、佃户不入公籍,非编户齐民,地产丁粮必寄居主户完纳,所以才有人上赶着投靠权贵当奴才,只不过当主人的忒不要脸,无视国家律法,直接全额优免,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与其蔓延之种,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约定俗成,大家都这么玩,大明朝的赋税收入自然是每况愈下,不可救药了,不过这么干毕竟也是犯法,遇见好好先生睁一眼闭一眼的大家笑笑就过去了,可要是碰到海刚峰这样吃生米认死理的地方官,就够这帮接受投献的权贵们好好喝一壶了。
按大明律法,武臣勋戚之家的赐田载入金册,不在赋税之列,可其他自置的田产便需按律纳赋,其实这点麻烦老朱也没想给子孙留下,洪武皇帝的丹书铁券最终证明和死亡通知书也没啥区别,可惜老朱死后儿子造了孙子的反,为了奖励那批拎着脑袋的和自己闹革命的老兄弟,朱小四又册封了大批勋贵,一代代下来,勋贵纳献可谓与大明朝贯穿始终,与国同休。
贫莫贫于佃户,富莫富于勋戚,这帮子武勋国戚自然算不得好鸟,吃相也谈不上好看,外戚中弘治爷那俩小舅子是个典型,勋贵中云南黔国公则是代表,万历年间查勘沐府田土,发现以纳献、勒契、强占等掠夺的土地达七千四百九十顷,即使查勘之时,沐府受献活动也未收敛,不过相较与满腹诗书的文官集团,这帮人好歹还有个底线。
松江徐阶,官至首辅,家有田二十四万亩,佃户万人,家人数千,其家人半系假借,华亭县人孙五积有田产,见徐势焰逼人,将原主背讫,将田产等项值银一千五百余两进献徐府,充为家人,改名徐五,徐府给银二万余两在原籍开张典当铺面,违禁多取,图利一方;
松江董其昌官至礼部尚书,膏腴万顷,输税不过三分,游船百艘,投靠居其大半,收纳叛主之奴,而世业遭其籍没;
苏州吴县吴某为内阁申时行戚属,官鸿胪寺卿,恃势纳献,劣迹昭彰,有富室陆士明,家道中落,家僮魏鳌窃其资及妻子投献,吴某遂持内阁牌面,拥数十人,突入陆士明家,籍其资,征其产,并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