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将近小区後门的时候,叶茂的电话打了进来。
叶茂的声音中有一点疲惫,又隐隐透着几许兴奋。
既不去什麽酒店,也不去那些有浪漫气氛的咖啡馆,但凡和恋爱热门地点有关的所在,好像都和他没有关系,告诉自己的去向,依旧是每天的老路线,家!
我靠,不对呀,他是个瞎子,自己穿哪套都他妈一样啊!
“这麽累?第一天磨合的原因吗?两个女主唱配合得到位不?”
衣服穿哪套好呢,这套休闲,那套运动,还是那套商务…
经过一个白天後,胡子有点长了,刮。
她的美,有一种温柔里却时刻凸显着棱角的硬度。
吃过晚饭,丁猛开始在房间里拾掇自己。
丁猛下意识眯起了眼睛。
叶茂忽然间提高了声音中的兴奋度,有一种小时候做了坏事又忍不住想和哥哥分享的意味。
因为猛哥想要去的那个地方,和他要回的家,差不多就在一个区间。
不就是到後门口接个盲人按摩师来家里吗,怎麽这麽一会儿功夫,又洗又涮的,倒跟个刚学会谈恋爱的毛头小夥一样。
连一直有些神经大条的宋金宝,都明显感觉出了大猛哥的兴奋。
收拾得清清爽爽的丁大帅哥,在老爸丁一凡诧异的眼神中,吹着小口哨闪出了门。
“今天,是我在‘扞卫’唱摇滚的第一天,加油!”
叶茂似乎在电话那头伸了个懒腰,隔着电波都能感觉到他疲倦的状态。
只是……
的女子,倒是别具一种中性时尚的味道。
下班後,自以为从丁总行踪上便可看出蛛丝马迹的宋金宝,却发现大猛哥完全没有什麽异动。
而她的身材,虽然没有什麽诱人的曲线,却天生带着一种一般女人少有的英挺。
就像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偶尔看你一眼,虽然略显冷淡,却莫名的并不让人反感。
那美感不同於陆馨雅熟悉的任何一种美女类型。既说不上柔美娇媚,也不属於甜美清新,似乎也和自己被人所定义的知性高雅搭不上边。
从小到大,从上小学还在尿床,到上高中偷偷处女朋友,丁猛也不知道替这个混球保守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小秘密。
她先是笑了笑,继而,又有些好奇地睁大了眼睛。
他当然没有想到,其实他的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
这种两个主唱明争暗斗的局面,在他提出这种组合方式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
丁猛从早上开始,便感觉到自己有一种说不出原由的兴奋,让他整个一个白天,无论做什麽事情,都非常有动力。
“嗯,刚排练结束,大家才散,本来想请大家吃个开工饭的,可是陆大明星急着赶通告,白光也说她没有时间,急着回去办事,哎,这两个大美人,还真是很难请呢。”
她的整个人有一种很奇怪的美感。
不得不承认当红明星超乎寻常的流量,这就麽短短一条十几个字的微博,‘扞卫’两个字,已经成了网上的热词。
“哥,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可得为我保密,行不?”
丁猛知道今天是扞卫乐队第一次全员排练的日子,而且中午的时候,也看到了陆馨雅发的微博。
按照之前和白简的约定,今天晚上又是接他来家里给老妈按摩的日子。
“去小区後门接那个盲人师傅,给老妈按摩,你呢,排练完了?”
“别卖关子,快说吧!”
当时,他还在心底替白光有过一些不甘,可是从现实出发,这些又似乎不可避免。
对於一个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便已经开始踏入恋爱阵营的超早熟男人,宋金宝有一种感觉,一直没有任何情感动向的丁大总裁,似乎是有特殊情况了。
尤其是她那双包裹在牛仔裤中的长腿,又长又直,完美到胜过许多非常知名的腿模。
丁猛对一个摇滚乐队用两个女主唱这种少见的组合方式表示出关切,毕竟这个方式是他亲自提出来的。
陆馨雅的目光慢慢定格在白光的脚上。
这让他对自己十拿手稳的判断大跌眼镜,一个劲的摇头。
“靠,肯定不是什麽好事儿,你小子,我太了解你了,行,替你保密,说吧!”
只是这双脚,做为一个女人来说,就算是高个子身材的名模,也似乎也有点太大了吧。
“嘿嘿,我想陆大明星既然这麽喜欢
身上好像有点出汗了,洗。
这臭小子,怎麽年近三十了,还变得越来越臭美了呢?
“哥,干啥呢?”
“哥,今天排练的时候,我原本给陆馨雅安排的,都是歌曲里比较平淡舒缓的部分,也比较适合她的声线,可是她可能觉得我偏心了白光,非要和白光一起唱高音区的部分,你猜最後怎麽着了?”
果然,一切都照着预想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