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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故事的人:IVAN
写故事的人:坚SIR
《遇见》
自出娘胎,我都不是一个好动的人。刚过去的星期天,给人拉去上山下海,对我而言绝对是体能大挑战。在海面上载浮载沉起过六小时,上岸之後仍然觉得头昏脑胀,心里也暗骂自己何以要「攞苦嚟辛」。
承蒙某人的邀请,我去参加了一个船河派对。坦白说,我一向都不喜欢人多,要我一下子面对数十张不相识的陌生面孔,实在相当有难度。幸好,他们每一个都很随和、很健谈,让我渡过了一个愉快的星期日下午。
回到尖沙咀,始作俑者的搞手一缕烟的消失了之後,我便和同行的几个朋友一起逛街、吃东西。除了期间几次被人家批评「使唔使行咁快呀你?行街喎家阵!」之外,过程还是挺愉快的,谨在这里谢谢伴着我过了一晚的几位朋友。
道别之後,已经是晚上十时多。虽然累得要命,但为免乘车时「左转右转」,碍着我睡觉,还是决定由佐敦走到旺角坐巴士。拖着疲乏的身子,一想到第二天还要上班,几乎沮丧得想哭。
走到旧雅兰酒店街口,站在路边等过马路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对面望着我。那个家伙正在讲手提电话,但目光明显望着我。待几辆的士驶过之後,我们各自开始过马路,迎面向大家走去。
在他经过我身边的一刻,我记起他是谁了。他是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跟我坐同一架巴士上班的人。
走到对面马路之後,我不期然的回头望,发觉正在讲电话的他,也一样的回头看着我。当然,我扮作甚麽也看不到,继续向前走。可是,我的心却在跳。
每天上班,只要我「知醒」的话,都会在十时出门口,然後坐零八分开出的巴士上班去。他总会比我迟两个站上车。他个子很高,大概比我高「个半头」,手长脚长的。他打扮很随便,通常都是「牛记笠记」,都是时下年轻人的打扮。和我一样,他也是「四眼仔」一名、蓄短发,小小的一双眼像未睡醒一样;一个尖尖的、不高不低的鼻子,再加上一张薄薄的咀吧,便成就了一张英俊的脸。造物者就是如此喜欢作弄人,大家都有眼耳口鼻,但就是一点点的差别,就成了美丑之分,想来也叫人气馁。
他上车之後,通常都会坐在楼上尾三那排坐位的右边,而我就爱坐在左边。其实这个只是我的习惯,绝对不是因为他。虽然隔着一条通道,但有时我们也有目光相接的时候。我记得有一次我在车上玩Game Boy,他便由上车之後一直望到西隧口我game over为止。又有一次,我看到他倚在窗边睡觉,那时车上人不多,车子途经屯门公路的时候,背景换成了蓝天碧海,再加上他睡着了的样子,成为了一副很美丽的图画。
大家都家住屯门,算是半个街坊;大家在港岛工作,自然每天都要坐那架巴士。这样的「朝见口晚见面」,其实算不上甚麽。可是,要这两个人在周日晚上十时有多在旺角相遇,总不能说一点天意也没有吧?
我以前听过有人在巴士上结识到另一半,不过我肯定这些事情绝对不会降临在我身上,皆因上天绝对不会待我这样好。
就在这个时候,耳边的mp3机传来一首歌:
「Yin天 傍晚 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 向右 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我遇见谁 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 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 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 拿着爱的号码牌」
请播孙燕姿《遇见》
以前大学通识教育,修过心理学入门。某些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害怕受伤之余又害怕别人加害自己,於是乎便筑起一堵高高的墙,将别人拒於千里之外。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这种人,但综合各方友好的意见和反应,都认为我不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所以,面对一个萍水相逢的人,我想根本不可能与他交朋友。
虽然,所有朋友关系都是由萍水相逢开始。
每个人都会渴望有一个伴,我也不会例外。可是年纪越大,我便发觉这种事越不由我来控制。除了每天如常生活,继续听候之外,我实在不知道还可以做些甚麽。正如为了生活,每天大家都要上班一样。
走到巴士站,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今朝会唔会又撞到佢呢?」
答案是:没有。
假如见到他,我会跟他打招呼吗?
假如见到他,他会跟我说话吗?
这一系列问题,我也不会有答案。因为今天,我真的见不到他。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个在船上结识的朋友。正当我伏在船舱百无聊赖之际,有个人在拍一拍我的背脊,跟我说「喂!出面有好多水母呀!」
其实,我真的不太习惯和陌生人说话。不过,他谈虽然不多,但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