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都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
? 这是一场回忆
苏念初记忆里的顾璇,是个高傲而温柔的女孩子。她留着黑黑的长发,穿白色短袖天蓝色裙子,招生的时候很热心,明明看起来和哥哥一样瘦弱,可是还是坚持把她的行李搬到了宿舍门口。
大一下半年,她和这个漂亮的学姐成了关系亲近的朋友。她是个好女孩儿,却有很多男朋友。或者说,是前男友。那些男生里,有一些人确实只是喜欢她的外貌,贪慕她的系花美称,但也有一些人,发自内心的欣赏和爱护她。不知道为什么,顾璇面对男人总是有一种出乎意料的轻视和不信任。她替她收了很多次的情书,接了很多莫名其妙的鲜花,以至于她到现在都搞不清玫瑰的花语到底是什么。可是苏念初知道,她没办法不喜欢顾璇。
顾璇笑起来的时候很美,可是也很脆弱。她知道顾璇喜欢跳舞,可以说,舞蹈是她的生命。可是她最终选择了金融。顾璇说,有一个人,让她遭遇了一场车祸。这场车祸没有夺走她的生命,却极大地损伤了她的小腿和脚踝。她再也不能跳舞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里没有了光。
苏念初一直以为,自己会喜欢一个像哥哥那样的人。他温柔,细心,虽然不浪漫,却值得托付终身。又或者,他和自己情投意合,默契十足。也许最不曾想到的是,有朝一日会喜欢一个人。喜欢抚摸她的长发,喜欢喝她泡的nai茶,喜欢她握着自己的手一笔一划的练习书法,偶尔的争执,偶尔的别扭,偶尔两人躺在一张床上,抱怨着生活的不如意,然后相互安慰,体贴无比。她喜欢站在林荫小道上,站在她的身后抱住她,然后笑得很放肆,很开心。
这本应是一场无望而漫长的暗恋,或许会在时间的掩埋下和尘土化为一体。可是那一天,顾璇捂住她的眼睛告诉她,她也喜欢她。
苏念初毫不犹豫的和顾璇走在了一起。那时的苏念初要有多天真呢?她把哥哥的一切都告诉了顾璇,唯独没说他有心脏病。苏长安的脾气很好,但他最自卑也最自责的一点就是,他生来就有心脏病。于是苏念初自作聪明的替哥哥做了掩饰,然后毫不夸张的告诉她,哥哥对自己有多好。而顾璇只是微笑,她的微笑苏念初看不懂,又在多年后自己想明白。
那一年的生日,她和她在家门前的那颗樱花树下拥吻,吻得难舍难分。苏念初以为,那是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直到被苏长安看到。
到底有多蠢才能把自己的哥哥活活气死呢?
原本,被送到医院的苏长安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可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苏念初却拉着顾璇跑到医院,对最爱自己的哥哥说,哥哥,我有喜欢的人了,她叫顾璇。我要和她在一起,一辈子。
苏念初大概永远都忘不了他的眼神。那么痛苦,那么自责,他拉着她的手,一次又一次地说,离开她,离开她。
顾璇再也不是那个温柔的顾璇。她的眼睛里布满黑色,那是仇恨和难过。
如果顾璇爱着苏长安,苏念初的存在又是为什么?
如果顾璇爱着苏长安,为什么一定要让他死呢?
可是,如果顾璇不爱苏长安,苏念初怎么能遇到那个叫顾璇的女孩子。
你想知道当年的真相吗?
我不想。苏念初说。
我不想知道,你何时遇到他,又是怎样爱上他。
我不想知道,他就是那个让你不能再跳舞的坏人,甚至让你失去更多。
我不愿知道,你恨他是因为你爱他,你爱他却杀了他。而我,只是一个小丑,不曾被你爱过,而又辜负了我的哥哥。
那个小时候抱着我看樱花的哥哥,那个会唱歌哄我睡觉的哥哥,那个告诉我,他会活的长长久久,保护我一辈子的哥哥啊。
我用我的幸福,亲手杀死了你。
而你用你的生命,杀死了我的幸福。
从此你再不存在,从此我,再也不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苏长安说,我只能活在回忆里……伐开心!
第26章 复仇往事光与暗
立冬日,这个城市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徐墨对下雪没有很大的感触,唯一让他有点郁闷的,是临出门时母亲大人笑容满面的给他围了一条丑到极点的围巾。这条围巾是母亲去年就织好的,徐墨怕她伤心,推脱说明年再围,没想到明年来得这么快。他发誓他真的感受到母亲浓浓的爱意,可是同样地,这份爱的表达如同这条围巾,让他有种想哭的冲动……
徐墨喝了一杯酒。早上的蓝调,人际寥寥,可是还是有一些人习惯性地跑到这里,喝一杯暖暖的酒,听年轻的女人坐在台上,一次又一次重复的唱着同一首歌。唱到兴起的时候,女人会跳起来,撺掇台下坐着的安静的男人和她一起唱,甩着一头短发,眼光像要横扫天下。这个女孩儿姓蓝,叫蓝景。苏念初说,我第一次看见她,就知道自己会喜欢她。她适合这个地方。
苏念初坐在吧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