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鼓不打不响,人不打不招
这次要我客串一个打屁股高手,剧情是我和另一位高手,每每能够达到县太爷所想要的效果,因此只要县太爷有特别指示时,就由我们两人下场打犯人的屁股。
在演之前,演高手的我们两位得先训练如何打板子,打的靶子是一个人偶的屁股。
刚开始我们两位的板子老是打架,经过多次的配合,总算能跟着数数一上一下的轮流打下。接着训练真正打上人偶的屁股,能有多大力就多大力,如此打坏了不计其数的人偶。等这个训练过後,接下来训练要打下来像真的用力打上人偶的屁股,但实际上板子只稍稍碰到而已,这竟然比真正用力打还难,经过多天的训练,导演看了才觉满意。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训练,终於可以上场了。
这次审案时,县太爷竟然说:『鼓不打不响,给我打。』
鼓不打不响?打鼓?公堂外头才有鸣冤鼓,要到外面去敲打鸣冤鼓?衙役班头赶紧聚集负责刑打的衙役们协商如何达到县太爷的要求,众说纷纭,最後由我提出:打当然是打犯人,我们人身上俗称股的不就是屁股和大腿,那也就是我们只要把犯人的屁股和大腿打得漫天价响,不就符合县太爷的“股不打不响”的要求了。
大家觉得有理,便指定由我们两位上场来打。
打当然不能真打,演犯人可不愿被打,因此将训练来的功夫尽展,下下像大力打在犯人屁股上,其实顶多轻轻触碰到屁股,大部分是没碰到屁股。
打完之後,犯人也招供了,真达到“股不打不响,人不打不招”的成效。
一次喝成,导演满意的收工了。至於漫天价响的打屁股声,要等後制时再配上了。
下场後,演犯人直嘀咕着:屁股都被碰红了。听了真不爽,当时演戏时,应该真的揍上他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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