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写老师与智翔故事的同时,我也同时在思考一些问题。包括:「爱情」是否能够量化或分割?第三者是否就注定成为悲剧或制造他人悲剧?对以婚男同志的批判或是包容。
「爱情」到底是什麽?陈老师或智翔的观点其实都带有个人的偏好,前者为了纵其rou慾而宣称「爱情」可以分享、可以割裂,而後者则因为爱上了老师,沉溺在老师所给予部分爱情之中。
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灵长类动物一直都不是一夫一妻制的类型,人类当然也不是。人类与黑猩猩、海豚是少数能够随时发情(做爱)的物种,要求这种物种忠於单一对象,实际上是违反了生物法则。但也有人说,人类是万物之长,有各种lun理道德观,可以控制慾望本来就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最大的差异之处,不能够将浮滥的性行为或放纵的爱情观在法律上或lun理上加以合法化。
婚姻制度的产生,其实是保障家庭组织的完整,强制父母双方留在家庭中尽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由於宗教与道德观种种因素,婚姻制度被缩限为「你只能爱单一个人,一直到老死」。但大多数现代人在进入婚姻之前,都不只交往过一个人,但却要在婚姻之後的数十年,死忠於一个人,这看起来也不合理。
因为婚姻只容许一夫一妻,原本无法量化的「爱情」,竟也被缩限成为只能给予单一对象。婚姻以外的各种性行为,甚至是「Jing神外遇」,都被打成万恶不赦的魔鬼。而发生这些事情,往往都走向家庭的破碎,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在20世纪以前,人类社会所盛行的却大多是一夫多妻的制度,也有少数文化是一妻多夫或是走婚制度,这些文化都存在数千年了,似乎也没有使得lun理观或家庭观就此崩解。
「爱情」是什麽?古往今来的人都在探讨这个大哉问。或许读故事的大家,或有不同的见解,但至少对我而言,陈老师所认知的「为什麽不能同时给许多人爱,又接受许多人的爱呢?有人可以把「爱」具象化,告诉我们「爱」到底是什麽?但「爱」从不是个实体,若「爱」不是实体,为什麽却「只能爱一个人」呢?爱只不过是一种主观个人意识,要爱多少人,是任凭自我去赋予」。或许正代表了作者的某一方面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