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恬一进丽宫的门就见吴梦疾步朝他走来。
“甜甜!怎么才来?!电话也关机,真是急死人了。”
余恬抓抓脸忙讪笑着赔不是:“我的错我的错,昨天不是出台陪沈总去了嘛,凌晨才歇下,这不还没来得及充电。”说着拿出兜里黑屏的手机晃了晃,以证己词。
吴梦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拉着他的手就往走廊拖:“还说沈总呢,人大老板都等着了,你倒好,姗姗来迟。”
余恬闻言一惊,使用过度的腰部泛起一阵酸麻,心想:“不是吧?昨天干得那么猛今天还来?沈旻琛看起来挺年轻的啊,应该还没到如狼似虎的年纪吧?”
“那什么,梦姐,再怎么你也得容我换身行头吧,我这穿的,进去不是扫兴嘛。”余恬止步,低头看了看自己宽松的T恤和洗到发白的牛仔裤,脚上的黑色帆布鞋沾了泥点儿,外加一头被秋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发丝,和一张无甚血色的脸蛋儿。
要不是吴梦是丽宫的领班,简直没法相信面前这不修边幅的人是一夜上五位数的头牌。
吴梦拉着人调转方向,按了电梯上行键将人推进轿厢,嘴里不停念叨:“你赶紧的!最多一刻钟,衣服、头发!再抹点儿口红,瞧你那嘴白的……”
余恬一边按下“5”字键,一边乖巧应和:“知道啦知道啦!”
丽宫算得上是C市最有名的会所,地处繁华的中心地段,独栋的5层建筑恢宏大气,1至3楼是营业用的各类包间,4至5楼对外声称是员工宿舍,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酒店,供客人和看对了眼儿的“服务生”共度良宵。4楼和5楼又有区别,前者是公用的,后者是专门给丽宫业绩靠前的“销售Jing英”留着的。
“销售Jing英”余恬正火急火燎地换了衣服,随便抓了抓头发,洗了个脸再抹上个裸色豆沙的唇釉,照了照镜子觉得自己还是有几分看头。
就是胸口痒痒的。
余恬进了电梯,抱臂悄悄蹭了蹭,蕾丝胸衣粗粝的触感瞬间便让一双敏感nai尖儿挺翘起来。
“个死变态!”余恬忍不住喃喃咒骂,一张脸却被胸前痒意熏得微红,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上赶着讨好,转而又骂自己:“个贱蹄子!”
沈旻琛有些乱七八糟的性癖,余恬总结下来,他似乎在自己穿女装的时候格外兴奋。
沈旻琛毕竟是大金主,平时送礼发红包一向阔绰,余恬总也要学着投桃报李巩固一下“客源”。
做他们这一行,危机意识还是必须要有的。
所以前不久余恬就在网上下单了一溜女装、内衣、情趣服,昨天出台穿了身jk制服,不出意料被沈旻琛撕得稀烂。
今天不清楚是什么场子,余恬不敢轻举妄动怕给人丢面儿,便把惊喜藏在里头,等着人来拆。
还算不错的心情在见了包间门口一众人后瞬间由晴转Yin,无视那些戏谑恶意的目光,余恬拉着吴梦的手走到一旁角落,低声询问:“梦姐,这什么意思?”
抢客人的事儿在丽宫不算新鲜,毕竟出卖皮rou的事儿都干了其他再干些什么也没所谓。
吴梦和余恬都心知肚明,丽宫的大半数人都不服他这个头牌,觉得他长相中等、身材一般,就剩一个双性体质要勾人一点,被吹成“小百灵”的嗓子也成了笑料,叫床嘛,谁不会,怎么还叫出优越感来了?
但无奈英俊多金的客人像是统统被他下了蛊,来丽宫只和余恬做,若是余恬出台不在,他们最多另点几个公主少爷陪酒助兴,很少有留宿的。
余恬自认为人低调,从不惹事,即便如此还是招人眼红嫉恨。
今天好不容易逮着机会,当值的公主少爷们一个二个涂脂抹粉,袒胸露ru,使出了全身力气就为把沈旻琛这个香饽饽给撬走。
“是沈总的意思。”说罢,吴梦见余恬鼻子都快给气歪了,到底是自己一手捧起来的人,轻叹一声安抚地拍拍他的肩,凑近他耳边悄声道:“刚刚赵助特别说了,沈总这次招待的是几个外省来的叔伯,毕竟是客人,总要让他们尽兴,他自然是只要你的,叫你先别急着生气。”
余恬听了这才好受些,嘀咕一句:“算他还有良心。”又想,不枉自己换了套内衣讨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