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
难得的周末,庄毅本想睡大懒觉,可没到中午就被好友打来的一通电话吵醒。
“庄毅,最近在忙什么,每次约你都没时间。”
“林湖,你是故意的吧?”
“故意什么?”
“明知道我喜欢在周末睡觉,还打电话过来。”
睡眠不够被吵醒的庄毅很不爽,对高中以及大学的同窗语气也十分不好。
“你已经不年轻了,别白白把生命葬送在被窝里,你要知道,岁月有限,及时行乐才是王道。哥哥最近赚了一笔横财,打算请你吃鲍参翅肚,快点快点,位置已经订好,你一来就能上菜。半个小时后,老地方不见不散。”林湖说完马上挂电话。
庄毅打了个哈欠,想了想,自从和沈沁恋爱后就没有和林湖见过面。为了不落下重色轻友这个罪名,他决定放弃美好的睡觉机会,从葬送生命的温暖被窝爬出。
洗漱好拿起钱包钥匙便出门,开车的时候突然想起林湖说的话,老地方不就是L大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吗?
无奈地笑了笑,林湖虽然是小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师,收入不低,但每个月赚的钱除了要还父母生前欠下来的债,还要还房贷,囊中一向羞涩,怎么有钱请他吃鲍参翅肚。和林湖多年好友,庄毅很清楚光鲜亮丽只是林湖的外表,穷酸苦才是林湖的真实生活。
“一杯Latte。”
“好的,请稍等。”
服务员离开后,庄毅望向坐在他对面的人,“不是说订好了鲍参翅肚等我来吃吗?东西呢?”
“听你的语气,莫非以为我在骗你?”林湖眯了眯眼睛。
“没错。”庄毅大方地承认。
“我是这样的人吗?”林湖大受打击,无力地趴在桌子上,“这么多年的朋友,你就是这样看我的?”
“没错。”庄毅点点头,兴趣盎然地看着林湖演戏。
林湖大学的时候是戏剧社的,特别喜欢演戏,还会情不自禁地投入到情景剧的氛围里,庄毅看着有趣,像看独角戏一样。
“我对你太失望了,庄毅,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成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没有之一。还记得大二那年吗?你发烧到三十九度,如果不是我用削瘦的肩膀将你扛到医院,你的脑子早就烧坏了,还能有今时今日的风光?”
“那天不知道是谁下雨天玩浪漫,谁知弄巧成拙,之后伤心欲绝地拉着我在暴雨中狂奔发泄的。”
林湖用手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这是他觉得尴尬的表现。被庄毅面无表情地噎了一下,林湖不服气地继续说道,“刚才那件事就不说了,还记得大三,你被大二的学妹强势表白那件事吗?”
庄毅喝了口咖啡,慢慢地点下头。
“为了让你恢复自由,不再被学妹纠缠,我几天几夜没睡,头发都白了几十条,最后选择舍己为兄弟,帮你啃了这块硬骨头,这样的恩情你怎么能忘?”没人知道他那段时间有多苦,有多累,有多少次他想躲在被窝里哭个天昏地暗,可是男人的自尊不允许他做出这样软弱的行为。
“我记得没错,那个学妹好像是中文系的系花,而且你还注意她很久了。”庄毅凉凉道。
“你怎么知道?”林湖瞪大眼睛,他从来没把这件事告诉过任何人。
“你开始以为她是一个很有个性,很善良,很温柔的女孩,没想到是你看走眼。她就是一个蛮横无理,被家里宠坏的大小姐,不仅一点都不温柔,还大手大脚,花钱如流水。你打几份工的钱都不够她买衣服和包包,不到两个星期,终于受不了的你想跟她分手。她死活不肯,还用低俗老土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威胁你,无奈之下,你只能关掉电话,将把自己锁在宿舍整整十天,最后听到她交了一个新男友才敢出门。”庄毅用手撑着下巴,戏谑地看着林湖,“我说的没错吧?”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你当时将用完的日记本放好,这件事情除了你和她之外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林湖习惯写日记,每次用完的日记本随手扔,有时摆在桌子上,庄毅那时候很担心林湖,所以稍微驻足两分钟就离开了。本来不想说出来,毕竟偷看别人日记是一件不光彩的行为,要怪就怪林湖太得瑟,黑的都能被他掰成白的。
“你偷看我日记?”
“你不说,我还以为是你小学三年级的作文本。”
“就我那斐然的文采,你竟然说是小学三年级的水平,太打击人了!”
“文采斐然?拜托你别玷污了这个词。”
“我究竟倒了几辈子霉才会交到你这个损友。”
“彼此彼此。”
两人对视一眼,三秒后默契地转开头,庄毅望向窗外,一抹纯白色的身影撞进他的视线。
“看到一个认识的人,我去和他打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