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衣服,一起到外面的小餐馆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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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身体所受的折磨痛楚,真的可以减轻我犯下的罪业,那幺我绝对毫不犹豫地接受,即便真的被孟哲折磨到死,我也无怨无悔。
决定跟孟哲在一起之后,他没多久就拜托那个当兵的朋友,帮他在南科某电信相关的公司找了一份业务工作,而且我们为了避免被三大家族发现行踪,所以同时改了名字,于是我对外叫“颜咏琳”,他叫“刘伟良”,只有回到家,我们才会互称对方的本名。自此之后,我便完全敞开心怀,成为他的正牌女友,或者说是他的……性奴老婆。
我为什幺会贬低自己的身分?
因为自从我答应跟孟哲在一起,并且接受他所谓的“小小的变态要求”后,他白天除了工作,就是租了一间比较舒适的大房子,然后在家里安装了一个什幺“云端监控系统”,并且在家中各个角落装上了摄影镜头,美其名是防盗贼或秦元德打听到我们的消息,进而来找我们的麻烦,但实际上却是要我只要一个人在家,就必须全身赤裸过生活;就连生理期来的那几天,他也不让我穿上生理内裤,而是要求我使用卫生棉条,度过女人每个月总是感到不舒服的那几天,然后他会抽空打电话给我,要我对着家中无处不在的摄影镜头,做出他所指定的各种淫荡行径取乐。
一开始我还觉得别扭,但他强制要求了几天下来,我也慢慢适应了在家不着片褛的天体生活。
等到我适应了在家完全裸体,并随时接受他隔着电话下达的变态要求,他某一天下了班回来,忽然从公事包里拿出一个钢质的项圈,然后要我拿着它对着摄录影机,边说由他撰写的性奴宣言,边戴上那个密码锁的卡扣式金属项圈。
一旦戴上它,除了洗澡或他心情好,才能由于他亲手解开之外,其他不管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就算到菜市场买菜都得戴着它,藉此来提醒我的淫贱身分。
次在大白天戴上项圈,上菜市场买菜时,我羞愧根本不敢出门;挣扎犹豫了好久,终于下定决心将垂散在肩膀的长发尽量往前拨,遮住了项圈大部份的形状,忐忑不安地低头穿梭于市场里,匆匆买了当天所需的菜色,胡乱挑了一条深色丝巾,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家。隔天再度上市场买菜时,我便用丝巾缠绕着项圈,掩盖了那羞人的装饰品,让我得以安心地行走于市场的各个角落,慢慢挑选品质良好的蔬果。
没想到,我这既不违背他的要求,又可以避免尴尬的变通办法,才用了几天就被他发现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被他“面朝地板,屁股朝天花板”地绑在客厅的茶几上,然后他就用从情趣用品买的单尾皮鞭,狠狠抽打我的背部及屁股,痛得我之后的一个礼拜只能趴着睡觉。因为我睡觉时只要稍微翻身,全身便传来一种“痛到骨髓里,恨不得把连结大脑神经切断”地火辣灼痛感,让我那几天根本睡不安稳。
那一次,是我被他教训得最惨的一次。从此之后,无论他有什幺要求,我都不打一点折扣地乖乖照做。
其实被他教训得很惨的当晚,我趴在床上,看着那张已经熟睡的帅气脸孔,不禁扪心自问,我为什幺会把自己搞到这幺淫贱的地步?
再者,自从决定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发现他的性爱口味愈来愈重,仿佛我真的对不起他似地,动不动就对我厉声斥骂,甚至动用所谓的“家法”教训我。如果我现在离开他,回到秦元德身边的话,等待我的下场会不会比现在好一点?
如果不想回北部的话,自己一个人又能跑到哪里?往后的生活怎幺办?
难道我真要成为任由孟哲宣泄情欲的性奴傀儡?
想到这里,又想到了我现在已经被娘家人,贴上了淫荡不贞,抛夫弃子的淫妇标签,我又有什幺脸回家求他们原谅?
想不到世界之大,我却搞到了──连一个能够活得自在的容身之处──都不可得地悲惨地步。
算了,淫妇就淫妇,性奴就性奴吧,反正我的身体已经脏掉了,不管我怎幺做,都无法洗刷彻底背叛老公的事实。
这个自暴自弃,彻底沈沦堕落的念头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后,我就像失去做人尊严的性玩物般,不管孟哲怎幺折磨羞辱我,我都尽数承受下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孟哲除了性爱方面要求比较变态,口味比较重之外,其他方面倒是很好说话。因为他有空的话,也会像一般情侣对待心爱女友那样,主动带我出游,而且不时对我说些甜言蜜语,或是给我特别的惊喜,让我从心底感受到他对我的真爱,他的确真心想照顾我一生的情意。
虽然听起来很矛盾,但我也只能慢慢适应、接受他如此怪异的性格。
就在我对他各种要求已经到了百依百顺,并且可以从容自在地戴着金属项圈,衣着暴露地到菜市场买菜,自动漠视旁人诧异的目光,与在菜摊与菜贩轻松自然地讨价还价、闲聊说笑的阶段后,有一天晚上,我和孟哲吃完晚饭后,他忽然说要带我到一间刺激又好玩的夜店。
早在他工作稳定后,他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