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向晚,他的男朋友、未婚夫。
沈暮把沈朝的头发编成一条麻花辫,用粉色的橡皮圈盘在后脑,从鼻腔里哼了声。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在沈朝心里,易向晚哪哪都好。换做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感到高兴的吧?但沈暮不,反而企盼着他们快点感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沈朝每次这样都别有目的,沈暮在等,等沈朝又要说什么伤他心的话。
想和沈朝上床的喜欢。
他掐住沈暮两边的脸颊肉,用哄小孩的语气对
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子侧身靠上去,划拉着手机撒娇:“暮暮,我想吃红烧肉。”
沈朝被沈暮的话噎到,放下筷子走到沈暮面前,跨坐到沈暮大腿上,逼着沈暮抬头仰视他。沈暮如果不抬头就会埋进沈朝的胸膛。
他没见过易向晚,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子,两人脸挨在一起,看起来好不亲密。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清冷那挂的,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
沈暮点头。
“我明天下午有约了。”
沈暮没有回答,头一次有些咄咄逼人地反问:“那你能不结婚吗?”
“好吧。”沈朝低头,可怜得仿佛沈暮这个决定有多对不起他,“那你明天回来记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天早上搬家公司就来了。”
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在沈暮脸上“吧唧”一口。留下一句“暮暮你最好了”,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进厕所。
沈暮心里吃味,决定眼不见为净,转头闷进厨房。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那就是答应了,沈朝得寸进尺:“我还想喝上次你做的蜜桃莫吉托。”
果然下一秒,沈朝就咬着筷子踟蹰开口:“我想了想,明天下午,你还是跟我一起去见见向晚吧。”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富二代、着名珠宝设计师、贼有钱、温柔懂浪漫,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头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
也许更早。
“还是那个女孩子吗,叫卿卿的圆脸女孩?”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沈朝只以为沈暮是嫌麻烦,不愿意再去热饭,搂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朝好似根本没听进去沈暮的话,筷子戳着饭,问沈暮:“明天下午能不去约会吗?”
“我自己搬出去住。”
饭菜的热气逐渐消逝,沈暮走过去抢过手机,不管对面还在说,挂了电话。
因为沈暮喜欢沈朝。
打沈暮出生沈朝就喜欢亲沈暮,长大后也没变,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起身踏进厨房。除了沈朝想吃的,沈暮还打算多做一碗醒酒汤。趁着把红烧肉放进锅里炖的空当,沈暮探头看了下客厅,沈朝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紧接着好像是输了,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笑得甜蜜捧起手机接电话。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这个姿势其实远超兄弟感情的暧昧,但两个人都过于习惯这种亲密,没有察觉。
沈朝的头发漂染过太多次,发质都变得毛躁了,乍一看像团金色蒲公英,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腿弯的金色发丝,提条件:“那你先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