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不乏美女入云,尤其是瘦身一类产品的广告,那美人儿要脸蛋儿有脸蛋儿,要身材有苗条,让人眼花缭乱。过后细品,觉得这美丽面孔后隐藏着一种对消费者的欺诈。为什么说得这样刻薄呢?我总这样想,做瘦身广告为什么总爱找张柏芝、瞿颖等天生苗条的美女,而不找沈殿霞、方青卓、韩红等同样漂亮又招人喜欢的电影电视演员。这里面就透出了问题所在。瘦身产品真的那么神奇吗?以上提到的体肥的演员和歌手不一定不喜欢自己苗条,假如瘦身产品真的能让人瘦下来,对她们不更是锦上添花吗?而在这种情况下让她们再给大众做产品广告不更有说服力吗?退一步说这些人并不是没钱用不起哪怕是再昂贵的瘦身产品,问题可能真正出在产品的功效上。我不反对用娱乐圈中光耀着的美女靓仔做广告,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种形象,商家通过人们对星族的崇拜,而达到“爱屋及乌”的社会效果,尽管广告法中明确规定,所有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都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对涉及改善人体生理功能的化妆品、药品、药疗器械等商品的宣传,不得使用他人名义或隐含疗效的保证。但是,众多的消费者因对崇拜的明星的追捧而把她们说的一切奉为绝对的真理,何况我国的众多消费者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明显的不成熟,这Jing明的商家正中而下怀,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靓星们手中的商品。但什么事情都怕走向偏激,过于金钱化了的交易反让人反胃。我曾经看过一则漫画儿,说的是一个亮丽的女明星,面对药厂拍摄广告的导演说“你要我做出什么样的病态?”由此,我想到,那些天生娇姿的星女们,为了丰厚的金钱回报,竟昧着良心抹灭父母生育呵护的辛劳,而把身材的美丽归功于某一品牌的瘦身器材,那真是一种良心的出卖。同时,这种做法更是对你热情崇敬的观众同时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欺诈。看这类广告时,身边总会有人说:骗人,又在骗人!有本事你让沈殿霞这个“肥肥”变成张柏芝的身材,让韩红恢复瞿颖的苗条,那才算真本事。对消费者的欺诈有明火执仗的,如缺斤短两的商贩,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不法分子等,这些具体情形出现后,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投诉举报,通过消协或执法部门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使不法行为得到查处。然而明星们对消费者的美丽诱导和欺骗,又使上当的消费者告天无门。“我用着顶事,你用怎么不顶事我就不清楚了。”明星们的这句消费者无法证明的托辞,还真让你无奈。常言说:打死人偿命,哄死人不偿命。就是这个道理。于是,我想起刚播出的艺术人生中李默然老先生的一句话:我并不反对演员做广告,但他一定要使用过,并且确定是货真价实的产品才能够做。这又不由得让人们想起前两年巩琍因为没有使用过而为某产品做广告所引起的风波。在这里只能用良心和道德这把剑来切除明星的欺诈了。还是用李默然的一句告诫:“一个知名的演员重要的是在观众心目的形象。”是啊,那些漂亮着的星族们,可不要为了金钱把良心出卖了啊。200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