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没想到这次做爱,我们不仅花了一个小时多,而是整整两个小时多,他干了我这麽久,他终算高潮了一次,而我... 六次,骨头差点真的就散了。
从那天起,我就名正言顺的成为二表哥的男朋友,嘿,这个秘密就连姨丈和大表哥都不知道,真没想到他们一家子的男人都是GAY,真不晓得阿姨若知道了,是否真要欲哭无泪。
过了三年後,姨丈因为脑中风,所以现在乖乖在家中安养,看他现在这样,我也不禁同情,这会不会是报应?
大表哥则娶了一个美娇娘,表嫂跟我的感情很好,我相信在私下,她和表哥一定过得很「性福」吧,毕竟大表哥也是大屌男呢!
现在我已经大四了,我和二表哥的感情维持了三年多,仍在进行着,我们很相爱,彼此也有过争执,差一点就分手,但二表哥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他,我们的生命不能够缺席彼此另外一方,他为了我,原本在台北工作,现在也改在高雄工作,就是为了要跟我住在一起、为了要照顾我,我真的很幸福也很幸运。
有没有怨过上帝安排这样的一条人生路,让我走呢?
怨,我当然曾经怨过,毕竟我当时以为我和婉琪会有结果,毕竟我以为我终於脱离姨丈和大表哥的阴霾,
结果~发现是自己愿意困陷在这种困境之中,能够怨谁呢?
如果我当时没想要往这条路走,我又怎麽会遇到二表哥呢?或许我们当时也只是擦肩而过,这个缘分就这样没了也说不定,因此我很庆幸着。
当GAY,没有什麽可耻不可耻的,台湾是个思想过於保守,墨守成规到不行的国家,而近代社会逐渐转型,同志也逐渐逐立起天地,我希望大众不要再将毒品、爱滋病以及性泛滥等形象词汇与同志之间挂上「等号」,难道一般异性恋就不会吸毒吗?他们就不会得爱滋病吗?他们就不会滥情搞一夜情或者性药派对吗?
同志们,为了顾及我们的形象,我们一定要「洁身自爱」一点!毕竟要让社会接受我们,这绝对不是只有单方面的事情而已。
我个人实际故事就到此截止,感谢你们阅读,之後我会持续写更多真人真事的文章,希望你们多多支持、看完就回覆一下文章吧!
PS.本人的作品非杰作啦,但如果要转贴文章,请事先一定要告知我一下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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